對物業管理糾紛,無論是人民調解組織、物業管理行政主管機關、仲裁機關、人民法院處理時,還是當事人之間協商解決時,都應遵守下列原則: 1.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的合法原則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的合法原則是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時適用法律的原則。在法律、法規或規章并不完善的
對物業管理糾紛,無論是人民調解組織、物業管理行政主管機關、仲裁機關、人民法院處理時,還是當事人之間協商解決時,都應遵守下列原則:
1.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的合法原則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的合法原則是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時適用法律的原則。在法律、法規或規章并不完善的情況下,物業管理權利義務的確定和爭議的處理既要符合基本法律,如《民法通則》、房地產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和精神,也要尊重當事人依法設立的合同。
2.維護合法的業主團體自治規約效力的原則
業主團體自治權和自治地位是法規確定的,在城鄉不同范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是守法支持的。在解決物業管理糾紛涉及業主公約的正當約定條款適用時,就應當承認其效力并予以維護和貫徹執行。
3.民事糾紛尊重協議和合同的原則
因合同和其他民事活動(如代理)引發的糾紛,應重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以當事人之間達到的合同和協議為基礎進行處理,尤其要尊重當事人關于糾紛解決方式的約定,對于雙方議定的條款,只要不與強行法沖突,就可以作為調處糾紛的依據。
4.保障社會公益優先實現和社會安定的原則
社會的安定團結和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是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保障社會公益實現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在處理具體物業管理糾紛時,既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又要教育當事人顧全大局,個人利益應當服從公共利益,不得破壞業主團體自治事業,不得妨礙物業管理企業和有關行政機關合法行使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