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16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1條規定: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質...
開發商遲延辦理產權證 購房如何主張權利 根據《解釋》18條,出賣人原因造成辦證逾期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責任形式為:1、支付約定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違約金計算方法確定;2、賠償損失,該責任形式適用于買受人損失數額確定,且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或約定違約金低于損失的情形;3、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
千辛萬苦拿到了房子的房產證,可是房主萬萬沒有想到,房產證上所寫的地址并不是自己房屋所在的地址,而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地址!這是發生在市民段先生身上的事情。目前,經過與多方面的聯系后他發現,要將地址改回來還真不容易。對此,他不禁要問:究竟是誰將地址搞錯呢?
第一波遲到的房產證地址是錯的
昨天,在段先生的公司處,段先生拿著一堆資料向記者講述起了整個事件經過。2001年,段先生在廣州龍怡路上的...
業主狀告的是位于武昌中南一路的嘉*園大廈。據楊女士稱,2006年11月30日,她出資50萬余元在這里買一套小復式住宅。合同約定2007年11月30日前交房,如逾期,由開發商按日向業主支付已交房款萬分之一點二違約金。
但直到2008年4月8日,開發商才登報通知交房,當楊女士前往辦理收房手續時,發現交付房屋沒有辦理建筑竣工備案手續,遂拒絕領房。直到7月24日,開發商在辦完手續后,才再次登報聲明辦理產權證。
在...
期房逾期交房的處理 預售方逾期交房構成對預售合同的違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就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預售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標準的,則應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數依逾期貸款利息標準來確定。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購房者從開發商手中領取房屋鑰匙后,并不等于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有當購房者取得自己的房產證時,才能真正享有對自己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即依法對自己所購房產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
多數購房人都希望在收房后能盡快拿到自 己的房產證,可事實常常是“千呼萬喚辦不來”。要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律師提醒購房者應認真簽訂購房合同。
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的“買受人不能在...
案例一:一房兩證換大房
該公司答辯時說,銷售時他們明確要求銷售代理公司詳細向業主講解一房兩證的情況,在國家90/70政策下,建造大戶型數量受到限制,一房兩證實際是地產公司與購房者為購得大戶型所做的無奈之舉。開發商認為這種大面積的出售方式,是雙方都知情并同意的情況下才作出的選擇。
2007年8月19日,黃先生花了近30萬元,向東莞市金升花園商住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商品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該公司在2...
交樓一兩年了房產證遲遲不到手,未必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而是房產證已辦好,但開發商拖著不繳納相關費用,拖著不去領回。記者近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該局近期陸續在網站上公示了幾批不領房產證的開發商,市民可上該局網站查詢,假如開發商拒辦或拒領房產證,業主可要求賠償損失。
網上公示老賴
記者在網站上看到,近日公布的開發單位逾期不領取房地產權證信息,其公示的數據是積存兩個月以上的案件。...
延期交房怎么賠違約金 去年8月,劉先生在楊士附近的某“花園”花15萬元左右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購房合同中約定為2006年12月31日交房,結果2007年2月初,他仍沒有拿到房鑰匙。劉先生想要延期交房違約金,令他吃驚的是,合同中關于“延期交房違約”條款居然沒有約定賠償標準,開發商只是在該條款前打了一個“×”號。劉先生很生氣,難道就白白延期一個月交房嗎? 2月6日,記者采訪了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李宗勝律師。李律師表示,...
開發商遲延辦證應當承擔的責任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的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主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