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賣人延期交房糾紛的處理 1.出賣人的交付房屋義務 (1)“交付”是指對房屋的轉移占有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對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原則上,交房僅僅意味著對房屋的移轉占有。由于不動產所有權的移轉以產...
一、案情傳真:
重慶市渝北區“在水一方”二期項目由重慶渝海控股集團(國營企業)下屬全資子公司重慶君*建設有限公司開發,2004年開始銷售,2005年11月25日業主開始相繼接房入住。
依據開發商與業主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預售商品房的,重慶君*建設有限公司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為業主辦理《房地產權證》,如因開發商的責任,致使業主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開發...
延期交房糾紛的法律分析
現在有能力買房,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兒,但是在買房的過程當中,似乎總是難免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嚴重一點的情況有房款被騙、房屋有質量缺陷、房屋結構被改等等,與這些問題相比,開放商延期交房看起來似乎無關緊要。但是,咱們有句俗話,說這牙痛不是病,痛起來真要命。這延遲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無關緊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實際上也會讓人飽受困擾。尤其是對那些買房等著...
王女士購買預售商品房,因開發商逾期交房并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王女士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東城法院一審判決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共賠償王女士十五萬余元。
2000年11月5日,王女士與被告北京首元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契約》及附件,購買首元公司開發建設的住宅項目華世隆公寓B座2層B2號房屋,房屋建筑面積為144.37平方米;在結算房價款時,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超過正負3%,自首元...
不交房租是否可以停水電 承租人未按時交納租金,業主或物業管理處有沒有權利停水停電,或在承租人未搬走的情況下,以換鎖的方式來收回房屋。律師提醒大家,此種情況是一種過激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遲交房租被停水電換鎖 近日,吳小姐打本報報料熱線2639990反映,自己通過海怡大廈物業管理處租了一套海怡大廈房屋,可是住了兩個月后,每天早晨不到6點鐘,旁邊的建筑工地施工的噪音吵得她沒法安睡,吳小姐把情況反...
實踐中常見的因未能及時辦理房屋產權過戶,致使買受人承擔風險的情況有:
一、如果此時出賣人一房二賣,善意第三人也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買受人就不能再對房屋主張權利,而只能向出賣人主張退還購房款和賠償損失。但是如果出賣人負債累累無力還款,或者攜款出走下落不明,那么買受人就只剩下房、款兩空了。
二、在買受人支付購房款,房屋產權過戶前,房屋很可能因出賣人欠債,由債權人申請被法院查封,出賣人的賬戶...
(一)住宅生活用水納入城鄉自來水管網;使用地下水的,經過市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二)住宅用電根據電力部門的供電方案,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不使用臨時施工用電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電。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納入永久性城鄉雨、污水排放系統;確因客觀條件所限,一時無法納入的,要具有市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實施計劃,并經環保、水務部門同意后,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臨時性排放措施。 (四)...
記者從深圳市兩級法院近日舉行的“房地產審判疑難問題研討會”了解到,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購房糾紛也隨之高速增長,而開發商延期辦證更是成了“高發癥”,僅市法院房地產庭的2600多宗二審案件中有近千宗案件為延期辦證糾紛。如何更有效地保護購房者的權益,公正合理地進行判決?經過熱烈討論,兩級法院對延期辦理房地產證書審判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初步達成共識。
按合同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延期...
延期交房賠償標準 開發商延期交房,很多購房者在要求賠付時發現賠付的標準對自己不利,其實,這是購房者在簽約時沒有約定違約金額。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
王先生問:我前年和開發商簽署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去年12月31日交房,但現在開發商也沒有交付,我想退房,可以嗎? 京華律師事務所馬傳貞律師解答:王先生的這種情況屬于延遲交房,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如果王先生在合同中約定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一般是這樣約定),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