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方名義所負債務應如何認定其性質,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個人債務?司法解釋以債務形成時所處的時間階段作為切入點,分成結婚前所欠債務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債務兩種情形進行規定。
1.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中一方的個人債務,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作為例外情形,債權人能夠證明所欠債務是為結婚所欠或者都已經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此時的舉證責...
夫妻共同債務: 民法中的債依據債務關系的當事人約定或者依據法定產生,享有權利的一方稱為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一方稱為債務人。按照債務承擔,債分為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屬于由夫妻承擔連帶責任的連帶之債,也就是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由夫妻共同來歸還,即使在夫妻離婚后也由夫妻共同歸還。 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夫妻共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離婚訴訟中,女方發現有一輛轎車未做分割,另案起訴 離婚一年后追回半輛車  為了離婚兩夫妻打起了官司,向二審法院上訴時,妻子張某卻發現丈夫周某還有一部豐田轎車沒有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二審法院判兩人離婚后不到兩個月,周某就將這部轎車過戶給了趙某,張某于是將前夫周某和趙某一并告上法庭。 近日,羅湖區法院判令該車屬張某和周某共有財產,周某應向張某一次性賠償經濟損失66667元,趙某負連帶責任。&n...
夫妻財產約定對債權人是否有效 夫妻財產約定對債權人是否有效 去年,我遠房本家李宏因經營煤炭運輸向我借款10萬元,約定一年后償還本息。到期后,我去索要借款,李宏無力償還,但李宏與其妻趙蘭還經營一個飯店,我前去索要,趙蘭拿出一份去年李宏與其簽訂的財產協議書,協議書約定“經營飯店所得歸趙蘭所有”。請問,我能否請求李宏以飯店經營收入償還借款? 答:你有權請求李宏以飯店經營收入償還你的借款。我國《婚姻法...
離婚過錯賠償是指因過錯配偶的過錯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由過錯方向無過錯方承擔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的民事責任。
離婚損害賠償的要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行為人有過錯。所謂過錯并非是離婚行為本身,而是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新婚姻法第46條規定,過錯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等
二是有損害事實。即因上述過錯行為給配偶方造成財產損害...
前年孫先生買了一套45萬元的商品房,其中貸款25萬元,產權登記的是孫先生一個人的名字。去年3月他結婚了,婚后并沒有和妻子進行任何的書面財產約定,收入仍然是各管各的,而房貸一直都是用孫先生的工資在還。但最近兩人鬧起了離婚,妻子說房子是共同財產,婚后漲價部分應當屬于雙方投資所得,她應享有一半份額,而孫先生則認為房子應該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妻子根本沒有權利分。 律師解讀:根據上海市高院有關精神,夫妻一方...
李某(男)在企業工作,薪資頗豐。2000年12月,工作了兩年的李某用攢下來的錢在市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付款20萬元,并辦理了房產證。2001年10月,李某認識了黃某(女),不久二人結為夫婦,李成康所買的房產此時也升值至80萬元。3年后,因為李某發現彼此沒有共同語言,互不關心,感情已無法挽回,李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時,李某婚前所購房產的市值已達90萬元(雙方對夫妻其他共同財產的分割都沒有異議,只是在談及房產的...
?。鄯芍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ǘ┕竦姆课荨π詈蜕钣闷罚? ?。ㄈ┕竦牧帜?、牲畜和家禽; ?。ㄋ模┕竦奈奈?、圖書資料; ?。ㄎ澹┓稍试S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竦闹鳈?、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ㄆ撸┕竦钠渌戏ㄘ敭a。 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
為進一步規范夫妻個人債務及共同債務的執行程序,統一法律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本市法院執行工作實際情況,經充分調研并聽取了相關審判業務庭的意見,制定本解答。
問題1:在涉及夫妻個人債務及共同債務案件的執行中,如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