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另一方應如何救濟?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另一方應如何救濟?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有兩種救濟方式:
1、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