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代商報 “即便是離婚了,難道孩子有病了,當父親的就可以不管嗎?”趙女士為了給生病的孩子治病,在藍絲帶律師的協助下將前夫告上了法庭,經過法院調解,趙女士的前夫最終支付了一部分醫療費用。 感情不和 二人無奈離婚 周先生和趙女士原本是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工作需要,兩人經常分居兩地,“從有小孩開始,我們基本一年也就只能在一起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壁w女士說,由于長期分居,雙方之間出現了矛盾,兩個人走上離婚的道路,但并沒有馬上辦手續。趙女士說:“當時說出來,一是怕家里人會干涉,二是也想給雙方足夠的時間考慮。所以當時約定誰也不許說準備離婚的事,表面上都裝得還像原來一樣,過年還要去雙方家里看望。”兩年以后,夫妻二人認為非離不可了,經過家里人的同意后,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協議離婚?!皬碾x婚到現在,已經三年的時間了,這三年來他就從來沒有來看過我和孩子,女兒也很少到他父親那里去?!壁w女士說。 女兒生病 起訴父親要錢 周先生與趙女士離婚時,曾在協議中約定,周先生一次性支付給女兒到18周歲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人民幣共計5萬元?!安怀上?,女兒在去年的時候被診斷出白血病,需要大筆的醫療費用?!彪x婚后,趙女士一直靠給別人打工來撫養女兒,“孩子上學需要很多費用,他給的那些錢根本無法滿足孩子的需求?!本褪沁@樣,趙女士從來沒有向周先生提出過一點要求,“本來我是不想找他的,但是因為自己確實沒有能力再支付女兒看病的費用了,我更不想看著女兒這么難受?!庇谑勤w女士找到周先生,要求周先生負擔一部分醫療費用??墒?,周先生卻以自己已經一次性支付過所有的費用為由,拒絕支付醫療費用。無奈之下,趙女士以女兒的名義,作為女兒的法定代理人委托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秦大軍律師起訴了周先生,要求周先生支付女兒的撫養費。 要求合理 法院成功調解 經過法院調解,周先生最終支付了女兒的一部分醫療費用?!氨景钢?,女兒所需的醫療費用,屬于生活費用的一種,雖然周先生在和趙女士協議離婚時,已經一次性支付了女兒的撫養費,但是,這并不妨礙女兒在必要的時候向其提出請求,要求其負擔一部分合理的費用?!鼻芈蓭熣f。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可在就財產分割、子女的撫養權等問題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辦理協議離婚。雙方所達成的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但同時,該條的第二款也作出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本案中的醫療費,因為數額較大,單靠趙女士確實無法負擔,在周先生有能力負擔的情況下,法院必然會調解其負擔一部分?!鼻芈蓭熣f。 深圳離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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