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彭水縣的董某與謝某結婚20多年。8月,二人通過彭水法院判決離婚。在離婚糾紛案件審理過程中,董某隱瞞了其有住房公積金6萬余元的事實。9月,謝某發現該筆夫妻共同財產,遂要求分割,但董某置若罔聞,一氣之下,謝某將董某告上法院。
法官表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工資、獎金、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法官的主持下,該案達成調解協議,該筆住房公積金由二人平均分割。
家住彭水縣的董某與謝某結婚20多年。8月,二人通過彭水法院判決離婚。在離婚糾紛案件審理過程中,董某隱瞞了其有住房公積金6萬余元的事實。9月,謝某發現該筆夫妻共同財產,遂要求分割,但董某置若罔聞,一氣之下,謝某將董某告上法院。
法官表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工資、獎金、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法官的主持下,該案達成調解協議,該筆住房公積金由二人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