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夫妻感情破裂,很多人都選擇,理由很簡單——好合好散。然而,離婚難免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等問題。那么,關于協議離婚要注意哪些東西呢?雙方自愿擬定的離婚協議在法律上能不能得到保護? 在什么樣的情況下一方可以反悔呢?本文結合以上問題為您講解了協議離婚的三大基本條件,的基本內容,辦理協議離婚要注意什么等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第九條規定:“男女雙...
夫妻應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呢?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情形歸納為以下幾點: 1、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存在合法的夫妻雙方法律關系的解除。不具備合法的夫妻關系的當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關系的問題。離婚必須由具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本人進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去登記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離婚時首先需要確認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肯定其夫妻身份的有效證明如《》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的,則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未辦理的事實婚姻、原則...
答:2.修改后增加的主要內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其表現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前...
協助房產過戶是中的附隨義務
夫妻雙方根據辦理了,雙方約定居住的樓房一幢歸女方所有,但是男方一直拒絕配合女方的樓房過戶手續,妨害原告行使對樓房的所有權。此種情況下女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男方履行協助義務。法院是支持女方要求男方的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的。
夫妻雙方經協議離婚,自愿協商房屋歸屬,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自愿合法原則,離婚協議屬有效協議,雙方應依約履行。男方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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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丈夫在1999年經人介紹認識,2000年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一般。2003年,他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在昆明某監獄服刑。他是福建人,我是貴州人,現我在廣州打工,經探監和書信來往,雙方同意離婚。我該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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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但因為在押服刑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很難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大多情況下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
案件背景:
北京某工廠女工隗永梅,在1999年春節前夕終于與近在咫尺卻分別一年半的年僅4歲的女兒相見,隗永梅激動得緊緊地抱著孩子,這場面即令人心酸又令人高興。 隗永梅工作刻苦努力,待人謙虛謹慎,生活作風嚴謹正派,并且在工作上小有成績。1990年與出租汽車常某相識,自由戀愛,并于1992年5月登記結婚。婚后兩人居住在兩居室的樓房中.
婚后,發現雙方在性格上有很大的差異,并在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
通常的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之內做出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經上級法院批準。如果是案情比較簡單的離婚案件,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必須一審結束。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8月22日電:離婚21個月后,男方因未履行離婚協議被前妻告上法庭。日前,河東區法院一審支持了女方訴訟請求。
據了解,29歲的許麗麗和32歲的趙剛曾是夫妻。2007年6月時,雙方在民政局備案的中約定:“共有存款2萬元,離婚后各有一萬元支配權,男方由于經濟原因暫時不能給付,離婚后一年付清;因女方工作不穩定,報酬不高,離婚后需租房居住,雙方協商男方每月給女方300元至女方有能力負擔為止。”
然而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