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但是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判決,不妨礙子女必要的時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夫妻分居,但在法律上仍然存續,雙方的收入仍然是,子女撫育費應當在共同財產中支出,但是實踐中負責照顧子女的一方常常無法從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撫育費,這樣離婚時照顧子女方就會提出要求對方補付分居期間未付的子女撫育費。
法院一般會根據當時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確定一個撫育費標準,然后按分居時間,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財產抵償另一方,不足以抵償的,可以通過形成債權的方式加以解決。離婚后子女的撫育費數額由人...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
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
2、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
3、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其配偶愿意承擔費的一部分或者全...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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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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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證據:
1、存在撫養、贍養關系的證明(戶籍簿、單位、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或有關法律文書);
2、每月經濟收入及證明。有工作的由單位或雇主證明,無工作的由居委會、村委會證明、
3、要求變更費用數額的,應提供原處理的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原告:何XX 男
委托代理人:張XX(系原告之母) 女
被告:何X 男
原告何XX與被告何X撫養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審判員XXX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張XX、被告何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我父母于1992年離婚,我由父親撫養,1993年經法院調解變更為由我母親撫養,父親每月給付撫養費150.00元。由于我2001年7月自費考入XX市第一中學,一次性繳納教育基金...
人稱“九哥”的李×漢是廣西博白縣有名的民營企業家,他創辦的養殖場在當地頗有名氣。但這個大富翁包“二奶”非婚生女后,卻拒不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前不久被他的非婚生女兒——8歲的李龍梅告上了法庭。
打工妹甘做“金絲雀”
1995年,年僅21歲的小雪從四川到博白縣東平鎮的一家飯店做服務員,在這里她認識了四十來歲的“九哥”。“九哥”一眼就...
[案情]
趙某與妻子陳某于1994年8月5日登記結婚,1995年4月11日生一女,因雙方性格差異較大,經常吵打。2005年9月底妻子陳某搬出居住至今,雙方所生女由趙某和其母親撫養,陳某一直未支付費。2008年3月趙某以其女兒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支付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的子女撫養費,每月400元計11600元。
[分歧]
對于本案的處理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趙某與陳某系夫妻關系,...
為減少給女兒撫養費,倪某竟將年僅15歲的女兒告上法庭。
倪先生訴稱,他2001年12月與李女士協議離婚時,約定女兒由李女士撫養,他每月支付給女兒撫養費400元。但前不久,他經營的修車攤停業,他開店做生意又虧本,今年4月現妻又生一子,目前經濟十分拮據,遂要求將給女兒的撫養費由400元減至150元。
女兒辯稱,因父親沒按約定給付撫養費,她今年5月曾為追索撫養費提出訴訟并獲得法院支持,她目前正念高中,生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