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離婚協議的性質及效力的探討
1950年我國頒布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經過50多年的實踐,該制度由于具有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保護當事人隱私、程序簡便等特點,為婚姻當事人所樂于接受。隨著我國婚姻家庭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當事人采取協議方式,通過非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已經被越來越多的當事人所接受。 離婚協議是在法律上的體現,或者說是理解登記離婚制度的前提和基礎。...
需要多久
按《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自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登記離婚申請并提交必備的文件之日起,最長一個月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作出最長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的時間是鑒于以下幾個原因:
一、給予婚姻登記機關充足的時間作全面、細致的調查,保證離婚質量,防止草率離婚;
二、婚姻登記機關作出準予或不準予...
有為數不少的當事人向筆者咨詢,后,對方不按離婚協議中有關的約定來履行,該怎么辦?在此,筆者談幾點認識,以解除廣大讀者在這方面的疑惑。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首先要明確的是,這里的“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
的步驟
(一)申請
申請是當事人將其離婚的意思表示呈送婚姻登記機關的行為。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則因城市和農村的劃分面有所區別,一般說來:婚姻登記管理在城市必須集中到城區民政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辦理,農村也要集中到縣民政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婚姻當事人提出離婚申請的同時,還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
張某(女)與林某于1998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女,雙方常為家務瑣事爭吵,為此,張某曾于2002年9月訴請離婚,后經慎重考慮撤回了起訴。同年12月31日,雙方就財產及問題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規定:如張某再次提出離婚,不管是真心離婚,還是以離婚相要挾,雙方的即告結束。所有婚前婚后財產均歸林某所有,婚生女由林某撫養,張某不得有任何異議。協議簽訂后,雙方的關系并無改善,張某因林某毆打她,于2004年11月再次訴...
如果就離婚及離婚相關的財產分割、、探視、離婚后的居住、戶口處理等相關問題,經過協商你和他能達成一致,你們就可以在雙方都親自參加的情況下,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的。手續辦完后,當即領到離婚證書和你們雙方簽字生效的離婚協議,這樣,你們的夫妻關系就結束了,這個過程,就叫。協議離婚應準備身份證、戶口本、、小2寸藍底照片兩張,到的民政局或者戶籍地民政局辦理。
不是填表格 你也許認為,協議離婚就是你和他填寫一下協議離婚的表格。你只需要從律師、或從網上Down下一些離婚協議的范本,比葫蘆畫瓢,結合你們的實際情況,湊出一個離婚協議來就可以了,其實這種認識是非常不對的,更是非常危險的。 你們的協議離婚其實是一個過程,是一個將離婚后可能涉及到的人身問題、子女問題、財產問題統一提前預防和解決的過程。這個過程中,你們需要思考問題、制訂方案、找到雙方的分歧和解...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
基本案情:2006年5月,吳杰雄與柳慧欲協議離婚,遂簽訂了一份,其中約定:孩子歸女方柳慧撫養,吳杰雄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現住商品房一套歸柳慧所有。簽訂該協議后,雙方因故未能辦理離婚登記。2008年4月,柳慧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要求按照訴前簽訂的離婚協議判決和問題。
案例分析: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男女雙方離婚訴訟前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存續期間,以解...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辦理離婚的規定: 不能。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一方必須持有中國戶籍,且在中國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如果被告在國外定居,由原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原告在國外定居,由被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不在中國 境內居住的外國人,可以委托中國公民、律師或居住在我國境內的本國公民,本國駐華使館的官員,以其個人名義擔任訴訟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