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guī)避國家二套房政策,寧波女子趙某與丈夫陳某選擇假離婚,這期間二人購置一套房產,登記在陳某名下。陳某后來離世,趙某欲繼承房產卻被告知自己沒有繼承權。
近日,寧波象山縣的趙某來到該縣公證處,提供了一套房產的權屬證明,聲稱自己的丈夫過世了,名下有一套房產,她要和兒子共同繼承丈夫的該套房產,但不動產登記處要求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所以趙某向象山縣公證處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員在向趙某了解情況的過程中,得知趙某與丈夫陳某于三年前登記離婚,并且該套房產系陳某離婚后購買。公證員告知趙某沒有繼承權。趙某告訴公證員,她和陳某當時是為了規(guī)避國家的二套房政策,才故意假離婚,現(xiàn)在陳某名下的該套房產系自己和陳某用共同的積蓄購買的,而且雙方后來都沒有再婚過。公證員說,我國法律規(guī)定,只要辦理了離婚手續(xù),在法律上即視為離婚,已經(jīng)不存在夫妻關系,沒有假離婚一說。對于陳某的房產,應由陳某的父母、子女繼承。趙某和陳某離婚后如果共同生活,所形成的是同居關系,并非夫妻關系。公證員建議,陳某與趙某同居期間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可與陳某的繼承人協(xié)商,能否對趙某出資的部分進行補償,如果協(xié)商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滬律網(wǎng)提示:現(xiàn)在很多夫妻為了規(guī)避政策而選擇假離婚,但是假離婚會產生諸多的法律問題,而這些問題往往是關于財產分割或者遺產繼承的,因為假離婚簽訂的離婚協(xié)議和財產分割協(xié)議原則上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時假離婚也會解除夫妻之間原有的繼承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