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協議離婚,需出具離婚時的協議書、身分證、戶口本,到原登記離婚的機關補辦。只需交10元左右的工本費。 如果離婚是經人民法院判的,判決書就具有法律效力,沒必要補辦離婚證,如果是協議離婚,直接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就可以。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你所說的這個單方離婚是什么意思,離婚必然是雙方當事人離婚,而且離婚的時候都是要到登記機關去辦理手續發給離婚證的。
二、 法條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