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期限是兩年,已經租了半年了,由于家里客觀原因不能再繼續租。我已經提前一個多月和房東說了,而且也已經搬走有一周時間了。但房東就是不愿意退押金和我多交的一個半月租金,房東這樣做合理嗎?
無論你是否提前提出退房,都需要根據合同的約定來履行,承擔義務,享有權利。不能因為你提前提出退房,而且已經搬走,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你這樣做可以要求房東必須退給你押金和多交的租金,房東是可以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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