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朱先生咨詢:夫妻共同出資,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嗎?
市民律師張云芝(湖北楚賢律師事務所)解答:《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房屋不動產實行的是登記主義原則,即房屋的產權以房產管理部門登記為準。你們夫妻出資以子女的名義買房,意味著父母對子女...
就在前幾天,英國對沖基金經理克里斯·霍恩(Chris Hohn)與前妻杰米·庫珀霍恩(Jamie Cooper-Hohn)離婚,這本來是件挺平常的事。可是,杰米并不滿意克里斯所分的25%財產,畢竟她前夫是個“土豪”,擁有財產高達7億英鎊(約合人民幣67億元),于是,杰米把克里斯告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判給女方接近一半的財產,高達3.37億英鎊(約32.6億元人民幣),不小心成為英國歷史上最貴的一起離婚案件。
咱們...
李某與張某于1976年登記結婚,二人靠搞副業為生,日子過得還算紅火。1987年3月份,二人合法取得集體宅基地一處,建造房屋四間及院落一處。隨著兩個女兒的出生,各項費用開支增大,夫妻二人靠搞副業的收入已無法滿足日常生活需要。
2003年2月份,李某夫婦經商量將臨街的三間房子租給陳某做生意。2008年6月,張某帶著兩個女兒到宣化打工一直在外居住。2009年5月,李某在辦理個人養老保險時因缺錢,私自作主將屬于夫妻...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工資、獎金、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近日,彭水法院適用該原則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
董某與謝某已結婚二十余年。2014年8月,二人的夫妻之路走到了盡頭,人民法院判決準許雙方離婚。在離婚糾紛案件審理過程中,董某隱瞞了其有住房公積金六萬余元的事實。2014年9月,該筆夫妻共同財產被謝某發現,謝...
付女士:我與老公結婚十幾年了,前年,我爸爸、媽媽先后去世,遺產為一套房子,我唯一的姐姐在國外,她表示因父母平時都是我照顧,她愿意放棄繼承,寫了放棄繼承聲明且進行了公證,此房產已過戶到我個人名下,現在我們夫妻感情不合,想離婚,我老公提出要分割我的這套房子,我想問一下,這房子是我娘家的房產,老公有權要求分割嗎?
高律師:依《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所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從...
江蘇省南京市一中年男子瞞著妻子,將夫妻共同財產中的203萬元贈與已解除收養關系的養子,后該中年男子突發疾病,妻子在取款為其治病時方發現丈夫的上述贈與行為,遂一紙訴狀將前養子和丈夫告上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主張丈夫的贈與行為無效并要求前養子返還203萬元。12月11日,鼓樓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原告的訴訟主張獲得全部支持。
法院審理查明,原告陳麗雅和被告曹軍強系夫妻關系,二人于1977年收養養子曹磊...
青梅竹馬的小路與小道在2014年的5月20日終于修成正果,結婚了。婚后的生活依舊是那么甜甜蜜蜜,你儂我儂。
可是不久后的一件事情打破了這溫暖幸福的生活。有一天晚上天特別黑,由于加班的原因,小路下班的時間晚了些。在回家路上遭到搶劫,幸虧路過的小徑報警幫忙才使得小路沒有受到傷害。小徑成了小路的救命恩人,小道也十分感謝她救了自己瘦弱的丈夫,最終兩人還成為了好朋友。沒過多久,小徑在金錢方面遇到了難題,...
吳女士:我老公幾年前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商品房,采取了虛假單身證明方法進行貸款,到目前我們雙方已分居五年,孩子十四歲,現在,我想離婚,對那房屋,我有權要求分割嗎?
曾律師:你有權要求分割該房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婚前所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所得的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你老公在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雖然是以個人獨立出資的方式,采取了虛假單身證明...
周某與李某在2008年登記結婚,婚后兩人一直居住在周某的員工宿舍里。2012年3月,兩人一起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次年12月,周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第三人林某簽訂了該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將該商品房賣給了林某,并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2014年3月,李某與周某離婚時才發現,商品房被周某擅自轉賣了。李某認為,周某無權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處分他們的共有房產,故該套房屋雖辦理過戶手續,但林某不應是房屋的真正所...
男子結婚前有一套價值不高的單身公寓,婚后他利用這套房子為“原始積累”頻繁進行房屋買賣,每進行一次交易房屋價值就更高。在房價一路上漲的大好形勢下,幾年之內,男子將價值28萬的房子炒成了155萬的大三房。然而,在離婚時,這樣的財富累積卻變成雙方對簿公堂的導火索。婚前的個人房屋炒到翻了幾倍,離婚時究竟算誰的?
男子婚后頻繁換房28萬炒成155萬
高海和姍姍(均為化名)因為工作結緣,婚后一直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