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如何規定
答: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對于子女撫養費用的承擔,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考慮:
第一,撫養費用的承擔內容。首先是以雙方當事的的協議為準,只要在合法的基礎上,雙方對子女撫養費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期限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關于撫育費的給付期限分為下列三種期限:
第一種是無條件給付期限。一般指從子女出生到18周歲為止。
第二種是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第三種是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
離婚案件中,大家最關注的子女撫養問題除了子女歸誰撫養外,還有子女的撫養費如何給付的問題。下面,就離婚后孩子撫養費問題根據相關法律結合司法實踐作一歸納。
(1)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
(2)法院根據什么標準確定撫養費?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3)撫養...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撫養費給付方式的確定,應根據案情而定。一是要根據給付方的實際履行能力,二是要便于執行。可以采取按月、季、年給付或一次性付清的方式。
1、有固定收入的工薪階層且沒有多少積蓄的,應采取按月給付的方式。可由給付方按月自動履行,也可以由法院委托其所在單位協助執行,由對方按月領取。
2、給付方沒有固定職業及收入,或是農業人口,則應判決按季或年給付的方式為宜,這樣也可減少當事...
一般情況下,撫養費的給付期間是從離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況可以延長或縮短給付期限。
延長撫養費給付期間的情況是指,子女雖然已經成年但仍不能獨立生活的情況。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讀,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縮短撫養費給付期間的情況是指,子女雖然尚未成年但已經滿了16周歲,并且有了獨立的經濟收入,可以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綜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律規定,您可以為孩子爭取更多的...
決定撫養費數額的客觀因素可能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所以,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時,法律允許雙方協議變更撫養費數額。就變更撫養費數額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提起變更撫養費數額之訴。
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的情況指:子女求學所需學費、生活費增長,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療費用等。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因此,如果確實是屬于必要情況,在符合以下條件的,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增加撫養...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對于子女撫養費用的承擔,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考慮:
第一,撫養費用的承擔內容。首先是以雙方當事的的協議為準,只要在合法的基礎上,雙方對子女撫養費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撫養費承擔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一般由雙方協商為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婚姻法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未作任何確定性的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
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基本上都是在夫妻雙方離婚時或離婚后才產生的,而在婚姻存續期間,由于夫妻雙方財產為共有財產,是否能要求不盡撫養義務的一方支付撫養費?最近,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遇到了這樣的案件。
2008年5月1日,王女士與李先生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結婚。婚后一段時間,雙方感情尚可。2009年4月9日,王女士在常州市婦幼保健醫院順利產下一名男嬰。李先生和其家人在王女士生下兒子后,便開始冷落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