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河南省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撫養費糾紛,判決被告付磊每月支付給原告付雪撫養費395元,自2010年12月份起,至原告接受完高中階段教育為止。 1998年3月13日,被告付磊與原告母親李玲經法院判決離婚,原告付雪由母親李玲撫養,父親付磊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80元。2002年,付雪以父親每月支付撫養費80元過低為由起訴,要求其增加撫養費。后經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協議,付磊支付給付雪的撫養費,由每月80元增加到180...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根據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
夫妻離婚后,母親把女兒改成了隨自己的姓氏,而女孩的父親一怒之下不再支付女兒的撫養費。近日,歷城區法院對女孩的父親進行了強制執行。 據了解,王某與張某因感情不和離婚,年幼的女兒判給了母親張某撫養,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此后王某與張某各自組建新家庭,他們的女兒也到了上學的年齡。為了上學方便不被同學議論,張某便將女兒的姓氏改為了張姓。 王某知道女兒改為母姓,非常生氣,一怒之下拒不支付女兒的...
78歲的徐老太被兩個親生兒子陶大、陶二(均為化名)告上法庭,要求降低支付給老人的贍養費。昨天下午,由于徐老太雙腿殘疾行動不便,懷柔法院廟城法庭將法庭搬到了老人所住位于密云縣十里堡的敬老院內。 昨天下午2點,法官在敬老院的兩棵杏樹下,擺上國徽和桌椅板凳,搭建了簡易的法庭。 “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再繼續給付350元每月的贍養費”,陶大首先說出了起訴的原因,他認為在徐老太到敬老院后,已經不需...
兒子在父母離異后病情加重,常年住院治療,雖多次請求父親要求給付撫養費,均遭到拒絕,無奈之下只能起訴到法院。11月8日,江西省大余縣人民法院速裁庭的法官經過多次調解,成功達成調解協議,使父子之間冰釋前嫌。 2002年,原告郭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經法院判決離婚,原告跟隨母親曾某生活。原告在父母離異后,精神上受到刺激,使其原患的癲癇病日益加重。而曾某在與丈夫離婚后,無固定收入,更無力繼續撫養郭某,2010年1...
劉先生和葉女士于1993年登記結婚,次年葉女士生育一男孩小明。1995年10月,葉女士外出后下落不明。1996年,劉先生因一次偶然的機會發現,小明并非他的親生子。但劉先生沒有計較,仍將小明視為親生子全力照顧和撫養。2009年8月,失蹤了10多年的葉女士突然出現,并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主張小明隨她生活。劉先生同意離婚,卻主張小明歸其撫養。小明不愿意和母親生活。請問,劉先生能要求小明隨他生活嗎? 讀者 邱水生 邱水生讀...
剛剛8個月大的蓉蓉從出生之日起就注定無法和親生父親生活在一起,其母李雪認為蓉蓉的父親故意拋下她與女兒和別人結婚,一怒之下將前同居男友陳林訴至法庭,要求判令其給付蓉蓉撫育費40萬元。近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牛欄山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1980年出生的李雪訴稱,2007年下半年開始,她就與陳林相識并同居,2010年2月份生下了蓉蓉,然而陳林竟在蓉蓉還是胎兒時就拋下了她們母女,與其他女人登記結婚,致使小蓉蓉一出...
為了能進入夢寐以求的大學,高三學生田芳再次將已與母親離婚的親生父親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生活費和教育費,而父親卻以田芳已改繼父的姓為由拒絕支付費用,日前,山東省利津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謝繼文支付田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共計1700元。 田芳在不滿三歲時,父母離婚,幼小的她便跟隨母親生活,父親每年支付100元的生活費。隨著年齡和物價的增長,這100元相對其生活支出,已是杯水車薪,田芳不得不在1995年9月起訴父親要...
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兒改隨母姓,父親拒絕撫養的撫養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徐小塘支付小孩撫養費計人民幣1萬元給原告何小榮。 經審理查明,2006年8月20日,原告何小榮與被告徐小塘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規定:婚生小孩徐某護權歸徐小塘,但若徐某隨何小榮共同生活,則徐小塘每年支付5000元給何小榮作為小孩撫養費。離婚后,原告何小榮就一直帶隨兒子共同生活,并且在未經被告徐小塘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
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患有重病妻子向丈夫索要扶養費的案件做出判決,判決丈夫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屈某與孫某于1979年結婚,婚后生育二個子女。屈某于2009年5月突發腦溢血,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而作為丈夫的孫某確對患病的妻子不管不問,不盡扶養義務。屈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孫某承擔扶養義務,每月支付生活費、治療費每月2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