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兒子隨母親生活,因父親做生意收入改變,兒子要父親增加撫養費遭拒絕。近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判決父親自2008年6月起至兒子年滿十八周歲時止,每月支付撫養費700元。 今年11歲的天天(化名)與章先生是父子關系。4年前,母親與父親離婚后,天天隨母親陳女士共同生活,當時雙方都在一家小企業打工,收入不多,因此經協議的撫養費章先生每月支付500元。今年初,天天的母親陳女士得知原丈夫章先生這幾年生意...
丈夫每月有1600多元退休工資,卻不扶養相濡以沫40年的妻子。9月14日,江西省吉水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扶養費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劉某從2010年9月開始每月給付原告曾某扶養費500元,每月的撫養費限當月的28日前付清。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于1970年結婚,婚后生育一兒二女,三個子女均已成年。原告現身患糖尿病,己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被告每月有1600多元退休工資,卻不扶養原告。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85...
婚姻法專家劉偉民: 答: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子女的撫育費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
作者:王禮仁
1、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撫養費標準是一個相對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法發(1993)30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下面簡稱《意見》)第七條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在司法實踐中,有的不從實際需要出發,對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將上述規定,作為撫養費的給付標準,造成撫養費給付明顯不合理。如,有...
法官提示:標準一般是收入的20%至30%但還須參照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何女士與馮先生打離婚官司,雙方對孩子的歸屬、房屋及財產的劃分都達成了協議,只是在孩子撫養費問題上爭執不下。何女士堅持要求馮先生每月支付其收入的30%,即1500元作為孩子的撫養費。馮先生拒絕。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協議,馮先生向孩子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法官說法近年來,隨著離婚率的上升,關于撫養費的案件數量也在上升,而這類案...
來源:勞動午報 作者:張希偉 沈某是智障人士,沒有勞動能力,不能獨立生活。16歲的時候,父親去世,其母王某與張某再婚。沈某和其母一起搬進繼父家靠張某的工資生活。再婚的3年生活中,王某和張某因性格不和,不斷發生爭吵,感情破裂。王某想提出離婚,卻因自己沒有固定收入,沒能力養活沈某而猶豫不決。王某詢問,張某不是沈某的親生父親,自己能不能要求他支付撫養費? 司法所工作人員解釋:根據《婚姻法》第二...
夫妻離婚,對兩周歲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隨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的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時隨其生活的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其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三、無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
對子女的撫養,最重要的是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也就是子女的撫養費。能否解決好這個問題,對子女的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婚姻法第37條明確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以下幾點:
1、離婚后雙方對子女的撫養責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撫養...
男方避不見面,從不探視孩子,也不支付撫養費,女方該如何取證?可以以孩子名義起訴嗎?如何證明他不負責呢? 1、起訴對方支付撫養費,須以孩子的名義起訴,你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參加訴訟。 2、你只要提出對方沒有支付撫養費這個事實既可,有沒有支付撫養費的證據應由對方來舉證。
中國法院網訊 德國老爸因想把撫養費從6000歐元降低到人民幣3600元,不惜將年僅5歲的親生女兒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對亨利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今年50歲的亨利結過3次婚,第一任妻子是德國人,生了一個女兒。第二任妻子是30歲的上海人梁女士,他們也生了個女兒冰冰。2004年3月,亨利和梁女士經法院調解離婚,冰冰隨母親生活,亨利每年支付撫養費6000歐元,相當于人民幣6.14萬元。離婚一年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