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吳某是某出租汽車公司的司機,三年前與妻子離異,法院把2歲的女兒判給了女方,吳某每月應付給女方100元子女撫養費,數額約合其工資的15%。一年前女方再婚,吳某以女方再婚為由不再按月支付撫養費,女方向法院申訴。法院判定由吳某的公司強制從其工資中每月扣除100元,支付女方撫養女兒的費用。吳某對公司扣除自己工資不滿,認為這是公司干涉個人私事,克扣工資,要求公司補發所扣工資,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
一、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法院根據什么標準確定撫養費?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
小吳在丈夫死亡后,帶了三個不滿10歲的孩子與工人田某結婚,不到三年,雙方因感情不合就欲離婚,但在三個孩子的撫養問題上雙方爭執不下。小吳認為自己一個人負擔三個孩子,要求田某支付三個孩子的部分生活費,田則堅決不同意。請問田某有義務撫養這三具孩子嗎? 小吳的三個孩子,因她與田某結婚而建立了繼子女與繼父的關系。田某在與小吳結婚時愿意承擔這三個孩子的撫養教育義務,而且實際上又撫養這三個孩子二年多,...
夫妻離婚后,對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給付責任,是基于他們與子女之間的人身關系而產生的。從性質上講,不同于一般的債權債務關系,原確定的給付撫養費的數額,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而適當變更的。因而婚姻法第30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的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這是因為,原來確定的撫養數額,一般都是根據離...
《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給付子女撫養費既要考慮子女的實際需要,又要考慮父母的實際負擔能力。當一方確實無力按照判決或者協議給付撫養費時,可以請求減免。撫養費案件的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減免費用的,人...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在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如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夫妻雙方可以協商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手段來解決,法院一般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
3年前,丈夫潘某有了外遇,我堅決要求離婚。潘某不同意離,我就以不用他負擔孩子撫養費為條件,換來了他在離婚協議書上的簽字。當時我有很穩定的收入,完全有能力獨自撫養年僅兩歲的孩子。不料去年冬我下崗了,孩子又做了一個不小的手術,使我的經濟狀況更加緊張。萬不得已,我找到潘某,請求他承擔孩子的部分生活費用。我的請求遭到了潘某的拒絕,理由是離婚時我們簽訂的那份協議書。畢竟有一紙協議在他手里捏著;但我確實需...
“今年的兒童節,我收到了最好的‘禮物’,有了這個‘禮物’,以后媽媽就不用那么辛苦了”六歲的小黃捧著何法官送來的撫養費,懂事地說道。6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人民法院在兒童節當天成功調解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并將兌現的部分撫養費送到小黃的手中。
據了解,小黃的母親與被告黃某于2003年登記結婚,2005年小黃出生。2008年1月雙方因感情破裂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小...
7月12日,江西省遂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拒付女兒撫養費的媽媽陳秋香實施拘留15天。 陳秋香與胡元青于2000年2月經人介紹開始談婚,同年3月辦理結婚登記,2002年8月婚生一女孩胡美,婚后雙方常因家庭經濟問題發生爭吵,夫妻關系出現裂痕,陳秋香便于2003年到廈門打工。胡元青為挽回夫妻之間的感情,同年7月也到廈門與陳秋香一起打工。期間雙方再次因經濟問題發生矛盾,陳秋香曾二次持刀將胡元青砍傷。
2004年春節期間,雙...
地址變更的居民戶籍須辦理遷移 實行網上遷移
為切實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準確登記和掌握我市實有人口基本信息,昆明市公安局在人口普查前的戶口整頓工作中,通過逐門入戶詢問、核 對、登記戶籍資料對我市的常住人口、人戶分離人口、暫住人口及境外人員進行核對登記,目前公安戶口整頓工作已經全面完成。11月1日起,全市第六次全國人 口普查工作將全面展開,昆明市公安局在下一步的工作是解決人戶分離、違反計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