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之間取得的財產視為個人財產的認識是不正確的。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財產中除某些法律明確規定的特殊情況屬個人財產外,一般情況下如無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都為夫妻共有財產。根據《婚姻法》關于夫妻財產關系規定的精神,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期間,除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外,各自使用的財產和收益財產仍應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小編提醒:夫妻分居期間,財產還是共有,債務...
1、什么是分居?同住一套房但分房是否屬于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系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
通常情況下,即使夫妻雙方仍然同住一套房,同住于一個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在法律上一般也認可為夫妻分居。
2、分居后夫妻之間是否還需履行夫妻間份扶養義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因為夫妻分居并未解除婚姻關系,...
高雄蕭姓男子四年前娶陳女為妻,要求陳女簽“二年內未生育就無條件離婚”的結婚協議書后,才辦理結婚登記,兩人因此鬧翻分居。蕭以陳女跟網友搞曖昧,控告她騙婚詐財求償四百八十三萬余元(新臺幣,下同)。“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認定結婚協議書違反公序良俗,且查無陳女與網友曖昧的證據,判蕭敗訴,全案定讞。
在圍棋界頗知名的蕭姓男子,二○一一年七月經介紹認識陳女,同年十月廿九日兩...
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系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就是分居。怎么樣才算分居?分居應具備什么要件?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
怎么樣才算分居?分居應具備以下幾點: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
夫妻吵架本是平常事,吵得厲害了還可能一時分居。但是,一旦分居了就會產生經濟問題,如果一方收入微薄,養不起孩子,那可怎么辦?在雙方還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張要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嗎?近日,武寧縣人員法院審理了這樣一樁案件。
2012年8月25日,武寧人李某某與方某某登記結婚,2013年7月生育兒子李某。后雙方因吵架導致分居,方某某到外租房居住,李某與方某某共同生活。因方某某收入微薄,無法...
現實生活有這樣一種誤解:分居二年即可自行離婚,這種認識是沒有法律根據的。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朱先生訴與妻子吳女士已分居生活五年為由,請求準予離婚,因其證據不足,被依法駁回。
原告朱先生訴稱:原、被告系同學,后建立戀愛關系,2006年下半年登記結婚,2007后婚生一子。在此期間,原告賣掉住房建廠做生意,后原、被告因生產管理產生矛盾,原告把該廠的生產管理等權利全部交給被告,...
近日,市民楊女士向媒體咨詢分居離婚的相關問題。據楊女士說,她和丈夫王某因工作關系常年兩地分居,導致感情淡薄,目前正在商議離婚,但是王某堅決不同意離婚,楊女士決定與其分居。楊女士咨詢律師,他們兩地分居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分居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解答:首先,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這種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l...
問:我哥哥和嫂子因為鬧家庭矛盾,致使我嫂子從兩年前離家回娘家住之后,到現在沒有回來跟我哥共同生活,已經算是分居了兩年,名義上這樣算自動離婚嗎?
答: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第三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
我朋友2008年經人介紹嫁給了馬某,后來有一個兒子。2011年8月,馬某外出打工,從此與我朋友分居至今。期間,馬某還經常和我朋友通電話聯系,詢問家庭情況和小孩的生活學習情況。2014年5月,在電話中馬某提出與我朋友離婚,我朋友不同意,之后雖然雙方電話聯系了多次,但是都為離婚事宜爭吵。2014年8月馬某向法院提出離婚所訴訟,稱自己與我朋友已經分居三年,夫妻關系名存實亡,請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但我朋友堅持認為夫妻...
市民鄒女士詢問:我和老公于2014年年底結婚,因結婚時年齡尚小且彼此之間缺乏了解,現發現在一起生活矛盾很多,和老公談過離婚的事情但是雙方分歧很大,而且雙方住在一起經常發生摩擦,我現在想和老公分居,請問夫妻分居對離婚有什么影響?
市民謝律師解答: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傾向,另一方有必要在綜合考慮得失后,采用分居的措施。當然,不見得只有在有家庭暴力傾向的情況下,才采取分居的措施。如果一方已堅定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