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如何分配
回答:
1.雙方一般可參照法律規定的原則進行分配(法律原則:通常均分,但根據情況可適當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過錯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在此不一一詳述,具體要附合相關法律規定.不是所有的婚姻過錯都會少分).
2.雙方自愿協商的財產分割方案,也可不參照上述規定,誰多誰少不影響協議的效力,只要雙方自愿,且不侵害國家及第三人的財產.
離婚協議以財產條件限制女方再婚是否違法
翁某(女)與張某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6月18日協議離婚,并辦理了離婚手續,其離婚協議上載明:“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不離家,在女方未再婚前家庭財產男女雙方共同所有;女方再婚后,家庭財產及經濟收入女方自愿歸男方所有。如男方再婚婚前家庭財產都歸男方一方擁有,不能給再婚后的妻子共擁婚前家庭財產……5、離婚后男女雙方可再婚。如女...
丈夫嫌棄妻子有病,為達離婚目的,與精神病患者的妻子簽訂離婚協議。其父以監護人的身份將女婿告上法庭。5月24日,江西省遂川縣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離婚協議糾紛一案,一審判決朱某與龍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無效。 朱某與龍某于2004年11月5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為夫妻?;楹蠓蚱薷星樯泻茫珡?007年8月始,朱某在精神上、生活上有些不正常,夫妻間為此產生矛盾并時常發生爭吵。2009年6月19日,朱患病外出,經家人送...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應持那些證件或證明材料?
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本人的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 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10年前,患有精神病的趙某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書;10年后其兄提起訴訟,申請法院確認該離婚協議無效。近日,南匯法院再確認。
趙某自1995年6月起無民事行為能力后,撤消了趙某10年前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書。
1995年6月,趙某與妻子劉女士簽訂離婚協議,雙方對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其中,約定1991年建造的兩上兩下新房歸劉女士所有,老宅基地舊房歸趙某所有。1996年1月,當地民政部門準予雙方的協議離...
十份離婚協議都沒有終結她的婚姻,暈!
作者:賓靈
今天早上,我趁星期日正在家中休息,突然,一個固定電話打進了我的手機,我一看是陌生電話,想都沒多想立即就掛了機。說實話,我的行為很不禮貌,但是,為了清靜一會兒,我也顧不得那么多了,反正自己也就是一普通人,沒那么多講究。
掛機后不久,手機又響了起來,我一看又是同一陌生號碼,于是就將電話掛了。但是,就在我第二次掛機后,那個陌生電話第三次又...
離婚協議雖然簽訂,但不必然生效
[案情]原告張某(夫)、被告李某(妻)于2001年5月登記結婚,次年9月育有一子。2004年12月,原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1.準予原、被告離婚;2.婚生之子隨被告共同生活,原告每月支付400元;3.婚前財產歸原、被告個人所有,原告放棄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兒子隨其共同生活,并接受原告放棄全部婚后共同財產,但對原告提出的每月給付兒子撫育費400元的主張不予認...
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內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原協議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下面由滬律網知識編輯整理提供:離婚協議約定“其它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離婚后要求分割新發現財產糾紛。
馬勇(男)與劉芳(女)(均為化名)1994年登記結婚,雙方于2004年8月12日通過吉林省某市某區法院調解離婚。經法院主持的離婚調解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其一,原告馬勇與被告劉芳自愿離婚;
其二,位于吉林省某市某區長樂路233號XX室的房屋一套歸被告劉芳所有;
其三,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
離婚協議中一次性支付巨額撫育費條款是否應予支持
離婚協議中一次性支付巨額撫育費條款是否應予支持
原告妮妮(化名)的父母在 2005 年 8 月離婚時曾簽訂離婚協議并在民政局備案。協議約定妮妮的父親每月給付妮妮 3000 元撫育費,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減少以及遲延支付,如果以上時間其父拒付、減少或者遲延支付撫養費達到三次,其父則需要一次性支付妮妮撫育費 65 萬元。從 2005 年 10 月至今妮妮的父親已經連續 8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