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護權是什么?
監護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為了保護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權利,保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2、監護權的內容有哪些?
監護...
2013年6月20日,南京江寧,兩個孩子離開了這個美麗的世界。兩個孩子在被緊緊關閉的家中發現,當時,兩個孩子已經變成兩具尸體,一個只有一歲,一個四歲。在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為之難過悲傷。可是冷靜下來一想,為什么會餓死呢?孩子的父母呢,為什么沒有好好照顧孩子?上網查了之后讓我毛骨悚然!兩個孩子的父母親都是吸食毒品的。父親已經被關進監獄,而母親在夜總會上班,不顧孩子,經常消失。2013年3月,兩個孩子因為極度...
落實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須妥善處理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扶養權與合法監護的關系,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監護人依法撤銷監護人資格,并指定適格監護人體現了國家干預監護的鮮明特點,是司法保護未成年權益的具體化。
監護人應當依據民法通則、未成年保護法和婚姻法等法律規定履行好法定的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被撤銷監護資...
一、留守兒童監護權的定義
監護權是指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權利或資格。留守兒童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故留守兒童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留守未成年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法律資格。行使監護權既是監護人的權利,也是監護人的義務。
二、留守...
去年3月31日晚,李征琴因認為施某某撒謊而對其進行抽打,造成施某某體表150余處挫傷,經司法鑒定構成輕傷一級。此事被網絡曝光后,輿論大嘩,司法也迅速介入。去年9月30日,南京市浦口區法院認定李征琴故意傷害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官司總有結案日,而生活還要繼續。被虐兒童施某某哭著抱住養母,其生母甚至給施虐者下跪自責,這背后的價值沖突與道德紛爭很難用三言兩語說清。孩子還小,不能理解法律對家暴...
2月14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留守兒童保護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家庭監護缺乏監督指導、關愛服務體系不完善、救助保護機制不健全等。
家庭對留守兒童的監管責任無疑是首要的,但當家庭監護缺位時,政府的救助保護就尤為重要,《意見》也在試圖通過強化監護干預機制來完善救助保護機制。根據該《意見》,對于監護人將留守兒童置于無人...
1、什么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根據《依法處理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意見》第35條規定,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
案例一:四齡童路邊玩耍被撞身亡,賠償責任按比例劃分
這是安鄉縣人民法院審結的一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事故發生在安鄉縣安德鄉附近,時間是2014年2月1日。
當日上午9時許,裴某載著妻兒等4人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安鄉縣陳家嘴鎮出發駛往安德鄉。當日9時20分,當車由西往東行駛至安德鄉某路段時,遇到4歲的陳某一人由南向北走來。由于裴某對道路上行人動態估計不足且超速行駛,其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將陳某撞...
一、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
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范圍是有順序先后之分的。《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資格。對于處于父母保護之下的未成年人來講,法律已詳細規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些未成年人的監護權人就是他的父母。無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親權以及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受到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