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某與劉某本是夫妻關系,后因雙方感情破裂而在半年前協議離婚,原本以為離婚后彼此都能相安無事了,可沒想到,女方鄧某在前不久卻將男方劉某訴至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財產,那么法院會不會支持鄧某的主張呢?上海離婚律師指出離婚協議如果是基于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欺詐和脅迫的情形,那么在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再反悔。
鄧某與劉某相識、相戀于大學校園,畢業后兩人南下廣東創業,開了一家電腦組裝銷售店,在雙方...
為了規避國家二套房政策,寧波女子趙某與丈夫陳某選擇假離婚,這期間二人購置一套房產,登記在陳某名下。陳某后來離世,趙某欲繼承房產卻被告知自己沒有繼承權。上?;橐雎蓭熣f到:離婚在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一旦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就是解除了婚姻關系,自然也就不再存在夫妻之間的遺產繼承關系。
近日,寧波象山縣的趙某來到該縣公證處,提供了一套房產的權屬證明,聲稱自己的丈夫過世了,名下有一套房產,她要和兒...
男方在婚內購買了一筆大額基金,但這筆基金在夫妻離婚時還沒到期,基金到期后,女方提出要分割共計112萬元的本息,男方卻說購買基金的這筆錢是自己親屬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為此雙方鬧上了法庭。上海離婚律師指出,在男方不能證明購買基金的錢與女方無關的情況下,認定該筆基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更為妥當。
李先生和楊女士結婚多年,兩人育有一個女兒。平時家里的資金主要是李先生在打理。2015年底,李先生想投資理財,便認購...
夫妻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最大的爭議往往是房屋,夫妻一方在婚前以貸款方式購買的,并且登記在己方名下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該房屋在離婚時該怎么處理呢?上海離婚糾紛律師回答道,此類房屋在雙方協商不成時,基于房產登記的公示效力,房屋屬于登記方所有,但是對于共同還貸的部分,需要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登記方需要支付另一方按照份額計算的折價款。
2007年,小方(女)和小胡(男)步入婚姻殿堂。婚前,小方...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因為買房而規避限購限貸的政策、騙取房屋拆遷補償款以及逃避債務等各種原因,而辦理了所謂的“假離婚”。上?;橐雎蓭熢诖颂嵝训?,離婚在法律上沒有真假之分,一旦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了,就是解除了婚姻關系,因為假離婚產生的法律風險需要當事人自己來承擔。
近日,就有一起夫妻倆為了“規避”法律風險而“假離婚”的事件。張某與王某原本是夫妻,張某企圖以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規避”法律風險,于是跟老...
一對夫妻在離婚時約定唯一的兒子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是男方在離婚后就一直沒有支付撫養費,女方無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昔日的夫妻最終又對簿公堂。上?;橐雎蓭熤赋觯改笇ξ闯赡曜优膿狃B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消失,應當支付撫養費的一方就應該按照約定支付,拒不支付是對孩子的又一次傷害。
2015年3月,張某與黃某登記結婚,婚后張某生育一子。由于在家庭問題的處理上常發生爭吵...
老伴去世后,老人考慮到自己以后的養老問題,就和子女簽訂了一份遺產分配的決定,大兒子出資四萬元,老人的房子就贈與給大兒子,要是大兒子不出四萬元,就需要獨立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但是大兒子最終既沒有出錢也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老人便向法院起訴主張撤銷房屋的贈與。上海房產糾紛律師指出,負有條件的房產贈與,在受贈人沒有達成條件并且房屋尚未過戶時,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
王某春與王某霞系夫妻關系,二人婚后育有...
一男子和前妻在離婚的時候,把房屋贈與給了兒子,而時隔9年之后,通過DNA親子鑒定卻發現兒子并非自己親生,惱怒之下,男子想要回贈與給孩子的房屋,那么其主張是否能得到法院的認可呢?上海離婚律師指出本案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利益,男子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贈與房屋,且已經時隔九年,因此男子的主張不能再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某和汪某離婚時協議約定,李某將其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房屋贈與兒子李小某。離婚9...
離婚后,前夫就消失了,也沒有支付自己離婚判決中自己應當分得的財產,潢川縣的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因為前夫一直下落不明,執行被終結了,最近黃某終于有了前夫的線索,便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前夫胡某也終于“落網”。上海離婚律師提示,男女雙方對于離婚判決中的義務都要積極地履行,消極地逃避只會給自己帶來法律的追究。
“我知道你們在找我,我現在沒錢還”。近日,正在工地干活的胡某面對“從天而降”的潢川縣人...
一對夫妻在離婚后,兒子被判給母親撫養,但是母親并不能照顧好兒子,不僅在生活上很艱難,而且還不讓兒子去讀書,父親只得向法院起訴,主張變更兒子的撫養關系。上?;橐雎蓭熤赋?,在對未成年子女撫養的過程中,不光要給予生活上的保障,學習教育的權利更應當保障,如果一方怠于履行義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進行撫養關系的變更。
原告人江某與被告人鐘某于2009年3月10日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江某俊。2011年9月20日,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