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案件中,導致男女雙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種,在《婚姻法》中明確規定了幾種過錯形式,針對無過錯方是可以提起損害賠償的。
小虞與小錢2012年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現在居住的房屋。這套爭議房屋的產權人是小虞、小錢和小錢的母親老洪。 法院判決,這套爭議的房屋產權歸小錢與老洪所有,并由其二人向小虞支付折價款人民幣420,000元。
小虞聽到這個判決后感到很不服便向檢察機關申訴。在庭審中,小虞向法庭出具了...
經濟發達了,人的思想也開放了,手里有錢了,于是事就多了,離婚率也上升了。
離婚官司開庭后就是要解決三個問題:1、能不能離。2、孩子怎么分。3、財產怎么分。
但是,能不能離法律有嚴格的依據,比如家暴、出軌、賭博、分居滿兩年。
總之,沒有法律規定的那幾條,離婚成功的概率不高,一般一審是不判離的,當然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撫養權的分配有一些基本的考量,就是誰經濟條件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長,跟誰的概率就大。
財產...
1.即便分居滿兩年,并不能自動離婚,法院也不會隨便判離婚。
2.關于訴訟離婚,從立案到判決一般是3個月,如果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需要等6個月重新起訴,前后要花費1年多的時間。
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隨時提離婚。
4.復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離婚時分割的財產,不會因復婚變成共同財產,需要有相關的協議約定。
5.離婚協議,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
近幾年,不少人鉆了政策的空子,夫妻雙方進行先“假離婚”,達到目的后再復婚。以這種方式來獲得購買多套房的資格。除為了買房“假離婚”外,子女上學、生二胎、拆遷補償等等都成了“假離婚”理由。
“假離婚”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假離婚”的兩種形式
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
在看到女兒李媛媛的絕筆信后,家住甘肅省定西市的李志宏再也坐不住了。他拽上女兒,前往公安局報案。
在過去一年多里,因為李媛媛在大學期間一筆3000元的“貸款”,老李一家原本平靜的生活被徹底打亂。他們收到了來自陌生電話號碼的恐嚇信息,也收到了女兒的不雅照,連家門口都被人潑上油漆,寫上“欠債不還,天理不容”的字樣。
鄰居們圍上來,相互打聽到底發生了什么事,老實了一輩子的李志宏連頭都不敢抬。他抵押了房子,又向親...
在限購政策下,為了多買一套房,辦理離婚似乎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法。
但是,這樣做真的萬無一失嗎?
假離婚買房,違法嗎?
上海離婚律師告訴你:違法。
以用假離婚證買房為例,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系偽造、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證件、證明文件違法行為。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
為妥善分割房屋、避免矛盾二次激化,上海離婚律師提醒公眾,在婚姻走到盡頭時,平等協商,互相尊重,互相諒解,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友好協商房屋分割。
房產分割應當在此基礎上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應當盡可能分配給離婚后直接撫養子女的配偶方,并堅持保護婦女合法居住、使用權益。在雙方具備均等分割房產的前提下,尊重房屋的既往居住歷史、購買和居住年限等實際情況,傾向于照顧生活上沒有或低收入配偶...
上海離婚律師了解到,家庭暴力在現實生活中是存在比較多的,很多家庭的女性長期受到家庭暴力時,不能忍受的,往往會提出離婚,而男方通常是不會離婚的,這就生產了離婚的糾紛,那么因家庭暴力離婚糾紛怎么處理?
一、因家庭暴力離婚糾紛如何處理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存在家庭暴力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的,而法院一般情況下是會判決離婚的。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工作壓力增加了不少,許多家庭的夫妻為了生存,選擇其中一個人出去打工,賺取一些收入來穩定家庭,另一方則留在家里,照看老人和孩子,夫妻兩地分居久了,感情就會出現裂痕,這不,春節后出現“離婚潮”,許多夫妻選擇離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雖然剛過情人節不久,但還是出現了許多離婚的夫妻,相信大家都看過,關于離婚的報道,在春節后,離婚人數是結婚人數的二倍。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原因: 第一個原...
在離婚案件中,關于房產的分割是最麻煩的,因為房產的價值近年來一直成上漲的趨勢,尤其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款,房屋的價值又上漲了,在離婚時該房產該如何分割?上海婚姻律師指出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對于婚后的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方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甲男2004年購房一套,當時價格18萬元,甲男首付8萬元,從銀行貸款10萬元,契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