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析產、子女撫養糾紛,指具有同居關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關系時因分割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子女撫養問題而發生的爭議。
同居關系析產、子女撫養糾紛的內容:
一、同居關系的解除;
二、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
三、子女的撫養。
處理原則:
一、一般情況下,僅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同居關系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解除;
三、因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發生爭議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四、同居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五、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六、子女撫養的處理同離婚糾紛。
調整上述問題的法律規范主要有: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