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血濃于水”。無論夫妻之間感情如何,婚內所生的孩子,是永遠無法改變與父母之間血緣關系的。離婚這種方式,只能解除夫妻之間的,但割斷不了父母與子女間的血緣關系。為人父母者,為未成年兒女盡,是勿庸置疑的,也是各國法律明確規定的。在一方未盡撫養義務時,必然會影響到其對孩子的歸屬。
由于種種原因,青年夫妻離婚率近年來呈現越來越高的趨勢。在愛情的結晶尚極為幼小的時候,愛情已經走到了盡...
判決權的歸屬,是以有利于保護子女的利益為原則的,如果出現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就應變更子女的撫養關系。所以,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可以變更,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1)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
有些在訴訟中無視子女利益,舉證時不報自己的收入或少報自己的收入,如何處理:
1、 對于有固定收入的。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或職工,可調取其連續數月的工資原始憑證;如果是銀行托收的,法院可要求銀行協助調查,調取其工資狀況證明。
2、 對于無固定收入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企業承包戶等特殊主體,可稅務管理機關通過其繳納的稅款調查營業額和利潤。建立財會制度的,可以審計。
3、 個體...
撫養糾紛是一種傳統的民事案件,屬于婚姻家庭糾紛類,案件主要包括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撫育費糾紛等。這類案件由于容易定性,自由裁量權較大等特點,而往往被法官劃入簡單案件之列,但也并非是“不值一論”, 因為它是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一,而且雙方爭執最大、出現問題最多。下面筆者就結合審判實踐,對這一問題做一粗略分析。
一、人民法院對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處理原則
根據新《》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
幸福美滿的婚姻是人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但是一旦婚姻走到了盡頭的時候,“曾經滄海難為水”的夫妻不得不面臨結束這段痛苦婚姻的選擇。恩格斯說過:“如果說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那么也只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 馬克思也曾指出:“離婚僅僅是下面這一事實的確定,某種婚姻已經死亡,它的存在只是一種外表和騙局。”當然,除了內心的苦楚之外,當事人還需要冷靜下來,...
論文提要:由于經濟發展、社會環境的影響,農村離婚案件在現階段成上升趨勢,其中多涉及問題,并且容易成為案件爭訴的焦點和難點。如何讓子女的生活不受到影響,如何更好的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長,筆者將以目前相關法律規定的撫養方式、撫養費數額及給付期限及方式、撫養關系變更、撫養費變更為基礎,結合當今農村離婚案件的實際情況,對當今司法實踐中農村案件所遇到的相關撫養問題進行分析,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解釋(一),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十八周歲。一般情況下,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 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 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于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對于十八歲以上的孩子,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在現實生活中涉及到給子女扶養費及給多少扶養費、在什么時候應給扶養費等情況是常見的問題,下面給您解答如下:
1、要給子女多少撫養費,怎么計算呢?
對這個問題最高法院有規定,分兩情況: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