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未成年人魏某的父親因病去世,其母蘇某改嫁時與孩子的爺爺書面協議將魏某交由爺爺,蘇某每年給付撫養費2000元,至魏某18周歲止。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在協議書上蓋章同意。后因蘇某未履行給付撫養費的義務,魏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母親蘇某給付撫養費。
[分歧]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以下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魏某的父親去世后,其母蘇某應是其法定的監護人,只有當蘇某死亡或無監護能力的情況下,魏...
父或母一方請求減少、中止給付費的,應當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給付能力。
[說明]
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但撫養費的實際給付,以其具有負擔能力為前提。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適當減少:(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3)給付方因違...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
1、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
(1)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
(2)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2、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
離婚時孩子判給了我,當時孩子小,花費少,所以前夫給不給錢我都不太在意。現在孩子開始上學,以后僅靠我一個人的工資支出這些費用可能會有些緊張。我想知道撫養費在哪種情況下可以增加?
一般撫養費增加有四種情況:1、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2、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3、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4、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
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綜合考慮。由于《》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未作任何確定性的規定,造成了執法過程中的某些偏差念頭和不確定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這一問題作了統一的司法解釋,其要點如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父母...
新婚姻規定:“ 不直接撫養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但是如果子女成年后有如下情況,并且父母有撫養能力的,仍然應當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一) 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
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和醫療費用等案件的當事人能申請先予執行。先予執行是在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案件中使原告預先實現未來判決中可能確定的部分權利,解決原告在生活或生產經營上的實際困難。案件從受理到結案,需一定的時間。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產經營上面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起訴的,如等到法院結案后再由被告給付金錢或物品,會嚴重影響原告的生活或生產經營。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
小何今年34歲,8年前與前夫在老家寧波離婚,法院把他倆兒子的判給了前夫,小何則每月支付800元作為兒子的撫養費。4年前,小何只身來到上海,在虹口區的一家酒店打工。
小何向記者承認自己是個有“野心”的人,當初就是嫌前夫沒出息才選擇跟他離婚的。而她也憑著自己的刻苦,半工半讀考出了會計上崗證,一年半前在該酒店擔任了會計。
她感慨地說,當她在迎來一份體面工作的同時也迎來了第二次婚姻。新婚生...
為了領取荷蘭方子女補助費,出具證明文件,需注意:
一、有的證明書對被證明的子女只寫齡,沒有具體的出生日期,在荷蘭無法使用,必須寫被證明的子女的出生日期;
二、有些被證明的子女長期居住在香港,地方公證處對他們的現狀難以核實,故對他們不宜提供證明;
三、出具子女證明書是為了領取子女補助費。這種補助費只發給十五周歲以下的兒童或雖超齡但仍在校讀書的青年。有的證明書把已出嫁的女兒和已獨立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