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民是否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回答:
按《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老人在去世前改變主意,要將城里的房子留給盡孝的女兒,外孫錄音保存證據。但老人的兒子卻認為,這份錄音遺囑沒有其他證人在場,要求仍按以前的協議分配遺產。
這樣的手機錄音遺囑是否有效?大豐市人民法院日前對這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進行了庭審。
王春生自身患多種疾病,自老伴2008年10月病故后,身體更是每況愈下。2009年2月,王春生與兒子和女兒訂立了一協議,協議約定:待王春生去世后,位于縣城的住房一套及家...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主要是針對法定繼承人的,亦即主要是為了保全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利益。那么這些繼承人以外的人能否得到死者的遺產呢?這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確定。一般來講,死者的繼承人以外的親屬、朋友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得到遺產:
①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這種人雖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未被列入繼承順序,但他們可以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是法...
遺囑形式不合法被判駁回
即將伏法的妹妹立遺囑,要將房產贈給姐姐。但由于形式不合法,近日,市二中院駁回了姐姐鄒女士向妹夫索要房產的請求。
2003年4月10日,鄒女士的妹妹因故意殺人罪在羈押期間會見了自己的兩名辯護律師。在會見中,鄒女士的妹妹表示將自己的一套房產贈予姐姐。雖然在這次會見筆錄上鄒女士的妹妹簽了字,但律師卻并未在筆錄上簽字。次日,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鄒女士的妹妹申請遺囑的律師見證書。20...
《婚姻法》第20條第2款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據此,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除非解除收養關系,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
遺體捐獻利國利民。然而,由于一紙遺體捐獻登記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去世后能夠真正實施的很少。專家認為,倡導遺體捐獻不僅要動員公民立遺囑,立法工作也應為遺體捐獻事業提供法律保障。
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每年需要進行腎移植者達30多萬人,而每年進行手術的只有3000多例;500萬盲人中有近3萬可以通過手術重見光明,而每年只有1000多名接受角膜移植。目前我國用于病理解剖的遺體僅有1%,而發達國家已達到80%以上。我國...
在法定繼承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喪夫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繼承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孫子女在父親先于祖父、祖母死亡,外孫子女在母親先于外祖父、外祖母死亡的情況下,為代位繼承人,有權代父親、母親之位繼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遺產。
責任編輯:李...
【案情簡介】
原告:朱菊花
被告:朱厚甫
1999年初,被告可以享受房改房優惠政策買房,但因無錢,在和兒子朱金財商量遭拒絕后,請求原告為其支付全部購房款。1999年6月13日,原告出資14600元(人民幣,下同)為被告買下位于本市翠柏西巷210號101室房屋一套。同年4月1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承諾書一份,并在寧波市公證處立下公證遺囑,承諾如其百年前未歸還房款,該房屋由原告繼承。后被告之子朱金財私下找到原告,...
導讀:錄音遺囑必須要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作證。是不是任何兩個人都可以作為錄音遺囑的見證人呢?作為錄音遺囑見證人資格是什么?
所渭遺囑見證人,是指受遺囑人的邀請,執助證明遺囑人立遺囑的自然人。公民立遺囑時,除了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外,代書、錄音、口頭遺囑都需要邀請兩名以上的公民到場見證,作為遺囑見證人進行見證。如果沒有見證人或者只有一名見證人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代書遺囑的遺囑見證人同時可以...
越秀區法院認為其遺產應由妻女繼承但盡孝兩侄女也應分得部分遺產
一罹患精神病的老軍人有家有室,患病時卻是侄女長年照顧。老軍人為此寫下遺囑、立下公證遺囑,要將其名下房產、存款等留給侄女不給妻女。圍繞他的遺產,其兩個侄女三上公堂。日前,越秀法院做出判決:老軍人沒有留下有效遺囑,其遺產仍由妻女依法繼承。然而兩侄女盡了孝道,亦應適當分得部分遺產。
公證遺囑遺產盡贈侄女
在廣州市某行政機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