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總體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業主已經持有房產證;另一種是業主只持有回遷協議。
作為第一種情況,即業主已經取得該商品小區的《房產證》。這些回遷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買賣或租賃交易的,因為在二手交易的過程中,《房產證》是房管局認可,并受其監督的。因此有《房產證》的回遷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過戶轉名,這對購買者來說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擔心。
另一種情況,即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這就需要購房者多加小心。這些房子的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在做二手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戶和改名的。因為該回遷協議只是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議,此協議并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因此雙方進行交易時,只能是在公證處做公證交易,待《房產證》出來后才能做真正的過戶交易。
辦理回遷房房產證注意事項:
(一)回遷房房產證委托代辦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于什么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為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于什么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xx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核驗房產證,因為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如果《購房合同》對此沒有詳細約定,請一定要在這份委托協議中爭取加入這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