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一.對職工所購公房在交換中的差額收入應征收的營業(yè)稅(同時按其稅額附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堤防費附加﹑義務兵及其家屬優(yōu)待金)﹑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統(tǒng)一按5%的綜合征收率合并計算繳納。
二.職工所購公房交換時,雙方《已售公有住房交換合同》的印花稅按合同記載的金額,以產權轉移書據(jù)稅目的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
三.職工所購公房交換中支付差額的一方,應按差額的6%的稅率繳納契稅,其中超過3%的部分由政府貼費,并按差額交納交易手續(xù)費。
四.具體征管:
1﹑職工所購公房在同一區(qū)(縣)內交換的,須向所在地的區(qū)(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簽訂《已售公有住房交換合同》后,向當?shù)囟悇詹块T購買發(fā)票并辦理納稅手續(xù)。職工所購公房跨區(qū)(縣)交換的,應在住房價格高的一方所在地的區(qū)(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簽訂《已售公有住房交換合同》后,向當?shù)囟悇詹块T購買發(fā)票并辦理納稅手續(xù)。
2﹑職工互相交換所購公房,按雙方住房實際納入價計算取得交換差價收入的一方,應按差價收入的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各稅。
3﹑職工互相交換所購公房,按雙方住房實際市場成交價計算取得交換差價收入的一方,應按差價收入的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各稅。
4﹑職工所購公房與私有住房交換,按雙方住房實際市場成交價計算取得交換差價收入的一方,應按差價收入的5%的綜合征收率繳納各稅。
5﹑雙方住房實際市場成交價明顯不合理的,應按雙方住房的評估價計算差價收入征稅。?
6﹑雙方公房按實際購入價交換后,如再交換時仍適用本辦法;雙方住房按實際市場成交價交換后,如再交換時,均作住房買賣處理,按《上海市個人出售自有房產稅收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繳納稅款。?
7﹑納稅人在辦理納稅手續(xù)時,須向稅務管理部門提供《已售公有住房交換合同》和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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