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比較流行的方式是“到手價”。采用“到手價”,賣家的意圖非常明顯,就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轉嫁各種稅費,而對于買家來說,如果對這種報價方式不了解,難免會在不知不覺之間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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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購買二手房應該如何注意避免“到手價”的風險呢?
小王看好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準備結婚用,房主的要價是90萬元。這套房子無論從戶型、地段、樓層還是價格方面,小王都覺得比較滿意。中介告訴小王,有好幾個客戶急著買,如果不交定金,可能就會錯過機會。當時小王頭腦一熱就交了定金,并答應第二天簽訂合同。可是,當小王去簽合同的時候,賣家告訴他,90萬元是“到手價”,在買賣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費用,賣家都不承擔。中介大致為小王算了一筆賬,包括中介費、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在內的各種稅費,加起來還需要10萬元左右。原本小王是按照90萬元的價格準備的3成首付,但是現在一下子多出了這么多錢,小王一時有些不知所措。
那么,什么是“到手價”呢?
原來,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均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相關費用,買方需要繳納的費用有印花稅、契稅、交易手續費、工本費等,若需要辦理銀行按揭,買方還需要交公證費、抵押登記代辦費、評估費等。賣方需要繳納的費用有印花稅等,若不符合一定的條件,賣方還有可能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到手價”是針對賣方而言的,指不包括交易中產生的各項稅費(有的也不包括中介費)的賣方實際拿到的價格。在“到手價”情況下,買方承擔了本應由賣方支付的各項稅費。
也就是說,如果約定“到手價”,那么買方的購房成本=合同成交價+買方承擔的各項稅費+賣方承擔的各項稅費+買方承擔的中介費+賣方承擔的中介費,相應的,賣方所得款項=到手價。如果約定“成交價”,那么,買方的購房成本=合同成交價+買方承擔的各項稅費+買方承擔的中介費。相應的,賣方所得款項=合同成交價—賣方承擔的各項稅費—賣方承擔的中介費。
目前在二手房市場交易中,采取“到手價”的方式占絕大多數。對賣方來說,確定“到手價”的好處顯而易見:賣方可以對賣房后得到的實際款項一目了然。如果約定的是“成交價”,那賣方還要將成交價扣除各項稅費等成本后,才能算出最終拿到多少錢。對于買方來說,“到手價”卻增加了不少的風險。業內人士介紹說,以“到手價”的方式交易,買方通常會產生以下一些風險:稅收政策調整,買方的購房成本增加;對退稅約定不明;對稅收計算錯誤,買方購房成本增加;買賣雙方因“到手價”或“成交價”約定不清,產生糾紛;被中介吃了差價等等。
為了避免這些風險,買方首先應該了解“到手價”的含義。
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應該明確對二手房的價格進行約定,尤其是對“到手價”包括哪些費用和不包括哪些費用作明確的限定,避免出現不應有的風險。此外,買賣雙方還可以通過補充約定的方式規避風險,比如約定“購房人承擔稅費限于多少元,超過上述稅費的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或者由雙方平均分擔”;“如合同約定的房價不能通過,從而需要增加稅費的,增加的稅費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或者雙方平均分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