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將實行減免征收。推遲二手房交易日期的市民,終于等到了新政策的優惠期。
昨日,市地稅局轉發了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轉讓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轉讓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按銷售收入減去購房款后的差額征收;個人轉讓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
按照新的稅收政策,以一套原價10萬、現價20萬的二手普通住房為例,如超過兩年,可免交5%的營業稅,相當于房價直降1萬元。
業內人士分析,該新政將使二手房房源增多,供應量加大,如果購房的群體沒有大的變化,可能會促使房屋交易價格進一步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