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免征營業稅由2年期限恢復至5年,為爭趕二手房交易優惠政策末班車,引發歲末二手房交易熱潮,辦理繳稅業務的市民在辦稅大廳排成長龍。稅務部門提醒:雖然二手房營業稅政策有調整,但部分優惠政策仍將繼續,市民勿需扎堆辦理。
為鼓勵房屋交易,2008年12月出臺的“國13條”中明確減免營業稅: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2年之內差額征收營業稅,2年之上免征營業稅;140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宅2年之內全額征收營業稅,2年之上差額征收營業稅。優惠執行日期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今年12月9日,為抑制房價,國家出臺二手房交易新政:自2010年1月1日起,房屋交易營業稅政策將恢復為: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5年之內差額征收,5年之上免征;140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宅5年之內全額征收,5年之上差額征收。
針對目前的二手房交易歲末爭趕舊政優惠政策熱潮,地稅三峽分局在兩個方面提醒市民:
一是宜昌市房屋交易優惠政策享受期限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止,期限以房管局受理時間為準,即以房管局出具的房地產權屬登記(交易)收費通知單上的日期為依據。該日期未超過2009年12月31日的,至2010年辦理時仍可按2009年優惠政策執行。
二是部分房屋交易優惠政策明年仍將繼續。房管局受理時間超過2009年12月31日的,雖不能享受以上以2年為時間界限的營業稅優惠政策,但仍可享受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契稅按1%征收的優惠政策,以及住宅交易免征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