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房屋買賣要繳稅,二手房轉(zhuǎn)讓也要繳稅,具體二手房轉(zhuǎn)讓要繳納哪些稅呢?二手房轉(zhuǎn)讓的稅費如何計算呢?下面小編以鄭州市的二手房轉(zhuǎn)讓稅收標準為大家提供參考:
(一)產(chǎn)權登記費:
1、住宅:60元/套
2、非住宅:400元/件
(二)配圖資料費:20元/戶
(三)交易手續(xù)費:
1、住宅:經(jīng)適房、房改房:3元/平方米;其他:6元/平方米。
2、非住宅:0.5%。
(四)契稅:
1、住宅:家庭首套小于90平方的按1%收,90-144平方的按2%收取,面積大于144平方米的按4%收
2、非住宅:4%
備注:繼承房屋免交契稅
(五)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讓金:
土地收益金:僅在單位房出讓時交納,分地段、按房屋面積收取,全市共分八個地段,收取標準:6---33元/平方米。
土地出讓金:僅在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房出讓時交納,分地段、按房屋分攤的占地面積收取,全市共分八個地段,收取標準:14―100元/平方米。
(六)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1、個人轉(zhuǎn)讓時間沒有超過五年的成套住宅(含普通標準住宅和非普通標準住宅):
營業(yè)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5%
城市建設維護稅=營業(yè)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yè)稅×3%
個人所得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1%
或者個人所得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原購房價-合理費用)×20%
2、個人轉(zhuǎn)讓時間超過五年的非普通標準住宅:
營業(yè)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原購房價格)×5%
城市建設維護稅=營業(yè)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yè)稅×3%
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不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仍需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轉(zhuǎn)讓成套住宅暫時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方印花稅
4、個人轉(zhuǎn)讓地下室、商業(yè)服務、辦公、倉儲等非住宅
A、自建:營業(yè)稅=評估價×5%
城市建設維護稅=營業(yè)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yè)稅×3%
個人所得稅=評估價×1%
或者個人所得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賣方購房價-合理費用)×20%
土地增值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3%
印花稅=成交價×0.5‰×2人
B、購買:營業(yè)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原購房價)×5%
城市建設維護稅=營業(yè)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yè)稅×3%
個人所得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1%
或者個人所得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賣方購房價-合理費用)×20%
土地增值稅=評估價或市場指導價×3%
印花稅=成交價×0.5‰×2人
說明:
1、普通標準住宅:
(1)住宅小區(qū)建筑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
(2)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積以產(chǎn)權證記載的面積為準;
(3)實際成交價格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商品住宅銷售平均價格的1.4倍以下(含1.4倍),根據(jù)2010年度鄭州市商品住宅銷售均價乘以1.4倍,鄭州市2011年普通標準住宅多層單價不超過7105元/平方米,普通標準住宅高層單價不超過7897元/平方米
以上3個條件同時滿足為普通標準住宅,有一個條件不滿足即為非普通標準住宅
2、合理費用指的是:上次契稅、當次營業(yè)稅、城建稅、附加、貸款利息、維修基金等,這些合理費用及原購房價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票據(jù),如果不是合法、有效票據(jù),不允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