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百多萬元買了套二手房,裝修的時候發現房子是梯形的,買家覺得受騙,起訴到海曙法院,要求賣家退還房款的10%,被法院駁回。
去年夏天,吳某通過中介購買了鄞州某小區的一套二手房,總價近150萬元。付清房款后,吳某準備對房子重新裝修。在整理前房主留下的雜物時,她意外發現了前房主當初裝修的設計圖紙,上面記載著這套房子是梯形的。吳某看到的規正的長方形,是因為前房主在裝修時用壁板將梯形墻掩蓋了起來。
吳某后來咨詢了其他中介公司,得知這種不規正的房屋,開發商出售時往往會以便宜10%左右的價格賣給購房者。
覺得自己受騙上當的吳某幾次和前房主交涉無果,于是將前房主起訴至法院。
吳某認為,前房主在賣房時隱瞞了房屋是梯形這一重大瑕疵,讓她誤以為房屋是規正的長方形,她是在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于是提出房款應該減少10%。前房主稱他們并非刻意利用裝修遮蓋房屋的斜邊,房產證也給了吳某,里面附有房屋結構圖紙,圖紙上有相應的房屋尺碼標注,同時吳某實地查看過房屋,所以不存在欺騙的情況。
法院審理后認為,梯形只是房屋的一種結構,并不屬于房屋的重大瑕疵,房屋是梯形也不屬于房屋買賣合同或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必須要向買受人進行明確提示和告知的事項范圍。作為買受人,吳某應當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仔細察看房屋及相關房產資料信息。而房屋的價格,是雙方協商后確定,并無明顯不合理。所以,一審駁回了吳某的訴請。吳某不服,上訴至中院,中院二審維持了原判。日前,此案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