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稅費征收情況一覽表
2010年1月1日起,杭州將執行新的購房稅收征收標準,對存量房交易相關稅收的地方補貼和商品房交易契稅的地方補貼全部取消。
在此之前,2009年12月9日,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其他住房消費政策繼續實施”。也就是說,除了營業稅免征年限兩年變為五年調整之外,其他契稅、印花稅、購房貸款優惠政策(此處指的是國家政策)將保留。
那么,今年購買二手房,到底還需要交納哪些稅費?以下是快房網在征詢農稅部門和二手房交易機構后,整理出來的房產交易稅費征收情況一覽表。
稅種 征收標準 征收比例
契稅 房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 房屋總價的1%
房屋建筑面積90-140平方米 房屋總價的1.5%
房屋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上 房屋總價的3%
印花稅 房屋總價的0.05% 免征
營業稅 普通住宅購買年限未滿五年
非普通住宅購買年限超過五年 房屋前后買入價×5.6%
普通住宅購買年限超過五年 免征
非普通住宅購買年限未滿五年 房屋總價的×5.6%
個人所得稅 能提供購房原值 前后買入總價差額的×20%
未能提供購房原值 房屋總價的1%
土地增值稅 個人出售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免征
非住宅 房屋總價的0.5%
備注:以上房屋交易政策,僅針對個人出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