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通過了《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請示》,調整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有條件降低了部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同時還提高了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據了解,調整后的貸款政策將于10月25日起施行。
房屋套數認定標準修改
2012年4月,江門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的認定實行“認提認貸”的原則,以職工提取公積金購房和享受過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作為申請貸款時的房屋套數認定標準。而根據新的政策標準,職工家庭在江門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過1套住房,且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可直接執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另外,職工家庭在江門市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住房,申請貸款時在江門市只擁有1套住房,且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也按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而此前的政策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手房有條件降低首付比例
此前,按照規定,對于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新建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存量住房(二手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新的公積金政策對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和年限比此前執行的政策更加細化。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購買存量住房,竣工時間越長,首付款比例要求越高。首次購買竣工時間在10年以內,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存量住房,首付款比例還從30%降低到了25%。
另外,為了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改善居住條件,江門市還將提高第二套房的貸款額度,一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25萬元,兩個人或以上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提高后,職工首套房與第二套房貸款最高額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