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房屋買賣營業稅的征收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單位和個人。那么對于房屋買賣營業稅的免稅及計算是怎樣規定的呢?
免征房屋買賣營業稅的情形:
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征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其他人之間的房產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但若其他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營業稅條件的,仍可以免征營業稅,比如,個人將購買滿5年的住房對外贈與的,可免征收營業稅。
房屋買賣營業稅的計算:
營業稅應納稅額=計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1、營業額
營業額是指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營業稅稅率
營業稅稅率按照行業、類別不同分別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稅率。銷售不動產為5%。
以旅游企業為例:
某旅游公司2005年2月取得旅游經營收入200萬元,支付其他旅游企業接團費15萬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費20萬元,宿費25萬元,門票費20萬元,交通費60萬元,為旅游購買贈品支付5萬元。
該單位計稅營業額=全部收入-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
=200 -(15+20+25+20+60)=60(萬元)
營業稅應納稅額=計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60×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