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登記核實后有《房屋所有權證》,產別為“私產“,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經登記核實給《房屋所有權證》,產別為“私產“,注記:房改出售的成本價房,總價款:××元”。一般要住用5年后才能依法進入市場,從簽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日期起算,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及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產權比例按住房當年標準價占成本價的比重確定,經登記核實后,也發給《房屋所有權證》,產別為“私產(部分產權)”,注記:“房改出售的標準價房,總價款:××元,售房單位×××,產權比例為××(個人);××(單位)”。一般要住用5年以后方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租用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租用權。售、租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