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付款。一般而言,一次性付款要求購房者付清定金后10~30天內補足所有房款。此種方式相對購房者而言比較優惠,目前市場上普遍對于一次付款的購房者可優惠5個百分點。但由于一次性付款牽涉到大額款項支出,因此僅有少量的購房者傾向選擇此種付款方式。
二、工程期付款。工程期付款同樣首先需交定金,十天內簽約時根據各發展商具體要求付清10%~30%房款,隨后按照內裝修完成、外裝修完成、竣工、交房等工程進度的發展逐步付款,購房者基本在入伙時,房款已付清。
三、置換補差。由于此種方式為新生方式,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將注意力轉移過來。置換補差的購房者將公有住房承租權有償轉讓以后,便可再購進商品房。中間只需另向中介機構交納一定手續費、評估費、咨詢費等即可。今年來,此類房產中介機構在全市的分布點多面廣、日益壯大,目前雖只有少量的購房者采用此類方式,但其人數正呈上升之勢。
四、按揭付款。按揭為目前市場上最為常見的付款方式。通常而言,按揭貸款的可貸額度占家庭月收入的4—5成,但貸款總額不得超過總房價的70%,貸款上限為50萬元。目前市場上最受歡迎的按揭方式為所謂的“1+2+7”。即定金后,十天內簽約時付清10%房款,首期款余額即總房款20%由發展商提供無息貸款分兩年付清,剩余70%房款則作為最高年限為20年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