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已實施的房地產新政,采取交易形式來進行房改房的產權轉移比贈與能節省稅費成本。國家稅務總局12月1日在官方網站發文表示,居民個人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在取得房改房產權證后,將名下的房屋產權轉移給其子女,亦屬契稅法規規定的贈與行為,應依照《契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繳納契稅。不過,有房產中介公司表示,類似行為可通過買賣交易來實現,所需繳納稅費比贈與方式要低。
房改房,一般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
相關部門規定,房產贈與只允許在直系親屬間進行。這種贈與行為,承受人須繳納房屋市場總價3%的契稅,以及房屋市場總價2%的公證費,所需繳納的稅費總共約為房屋市場總價5%。
“實際操作中,我們一般會建議需要轉移房屋產權的家庭,通過一次買賣交易完成產權過戶,也就是說父母將這套房改房賣給子女,這樣稅費成本可以節省很多。”業內人士透露。房改房絕大多數都可劃入普通房范圍之內,且房改房居住年限大多已超過5年,如果是子女的首套住房且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則一次買賣交易僅需買入方繳納房屋總價1%的契稅,其余買賣雙方所有稅費均可免除。即便不符合“首次購買”及“90平方米”這兩個條件,買方也僅須繳納房屋總價1.5%的契稅;若該套住房也不是賣方家庭唯一住房,賣方也僅需繳納總價1%的個人所得稅。如此算來,如果以買賣交易形式完成產權轉移,此家庭僅需繳納房屋總價1%—2.5%的契稅即可。
“買賣交易須繳納的稅費比贈與行為要少得多,而且這是一種完全合理合法的避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