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房地產在不斷開發,房價在不斷調試,新房買賣在不斷進行中,很多人可能都知道房屋買賣的流程,知道新房買賣所需要的手續,但是新房買賣所要繳納的契稅,您了解了嗎?知道新房買賣契稅有哪些分類嗎?知道新房買賣契稅的征收對象以及計算方法嗎?
一、什么是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二、新房買賣契稅分類
1、按成交價格計算。
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2、根據市場價格計算。
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后,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
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4、按照土地收益定價。
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么,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三、契稅的征稅對象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四、契稅的計算
1、房款總金額的1、5%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超過140平米3%,非普通住宅3%。通常契稅跟著首付款一起繳,開發商代收。交納相關費用,開發商會出具正式的購房發票。
2、印花稅:0、05%在訂立合同時就直接繳納,總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繳,以便于開發商統一辦理合同登記和房產證。
3、銀行按揭費用如果辦理按揭貸款,簽合同時要交的第二組費用是銀行按揭費用,商業貸款的收費項目,各銀行間有細微的差別。
a、抵押登記費:80元/戶
b、權證印花稅:5元/戶
c、保險費:財險保險費=總房款×年費率×年限系數。保險費一次交完。(保險費率大致為:1~5年為0、07%,6~10年為0、06%,11~15年為0、055%,16~20年為0、05%,20年以上為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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