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簽訂預售合同時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印花稅:稅率為1‰,計稅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買賣雙方各0.5‰。 公證費:費率為房款的3‰,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一、私房買賣
(一)買方
1、契稅: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或指導價×1.5%收取,其余按3%收取。
2、交易手續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
3、轉移登記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
4、書證費:10元/張
(二)賣方
1、交易手續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
2、轉移登記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
3、土地收益金及手續費:
①住房:(成交價或指導價-評估價)×12%;
②生產、辦公用戶:(成交價或指導價-評估價)×22%;
③商業用房:(成交價或指導價-評估價)×32%
4、營業稅及附加:
①個人購并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
②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營業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乘以5.5%計征;
③其它類型用戶按5.5%計征。
二、政策性住房上市
(一)買方
1、契稅:(個人購買)成交價或指導價×1.5%;(單位購買)成交價或指導價×3%
2、交易規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
(二)賣方
1、交易規費(手續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
2、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買并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個人購買居住不足一年普通住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乘以3.5%計征
3、印花稅:成交價或指導價×0.5%
4、土地出讓金:二環路內,成交價或指導價×1.5%;二環路外,成交價或指導價×1%
三、商品房
(一)買方
1、契稅: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或指導價×1.5%收取,其余按3%收取
2、交易手續:成交價或指導價×0.5%
3、轉移登記費:成交價或指導價×0.5%(最高不超過3萬元)
4、書證費:10元/張
(二)賣方略
(三)買賣雙方:積壓空置商品住房優惠政策: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在2000年前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契稅。
四、解困房
(一)買方
1、手續費:成交價×1%
2、書證費:10元/張
(二)賣方略
五、單位房改房
(一)買方
1、手續費:成交價×1%
2、書證費:10元/張
(二)賣方略
六、房屋贈與(直系親屬)
1、公證費:一般為10多元/m2;
2、契稅:基價(目前成都為400元/m2)×3%;
3、手續費:基價×0.5%;
4、書證費:10元/張。
七、房屋繼承(直系親屬)
1.公證費:一般為10多元/m2;
2.登記費:10元/張;
3.書證費:10元/張:非直系親屬贈與按房屋正常買賣交納稅費。
八、經濟適用房(同商品房)
九、房屋置換(先賣后買或先買后賣):買賣均要按現行稅費標準征收
十、政策性住房互換:由差價支付方以現行稅費征收標準,按差價交納契稅和交易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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