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轉讓,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a.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b.簽訂合同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c.房管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d.房管部門核審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e.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f.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g.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稅費
房屋類型
賣方稅費支出
買方稅費支出
營業稅(5.5%全額或差額計算征收)
賣方稅
個稅(按差額20%或全額核定)
土地增值稅(按全額1%或累進抵扣計算征收)
印花稅(合同價的0.05%)
買方稅
契稅(合同價的2%)
工本手續費(賣方只需手續費)
土地出讓金
一搬二手房
滿五年的普通住宅
無
房產轉讓收入額×核定稅率1%
無
合同價×0.05%
合同價×2%
工本單證80+手續3元/平
無
滿五年的非普通住宅
(營業收入額-原購房價)×5.5%
房產轉讓收入額×核定稅率1%
無
合同價×0.05%
合同價×4%
同上
無
未滿五年的普通住宅
營業收入額×營業稅率5.5%
房產轉讓收入額×核定稅率1%
無
合同價×0.05%
合同價×2%
同上
無
未滿五年的非普通住宅
營業收入額×營業稅率 5.5%
房產轉讓收入額×核定稅率1%
無
合同價×0.05%
合同價× 4%
同上
無
二手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
無
房產轉讓收入額×核定稅率1%
沒有審批表的(需要交納成交額×10%繳納綜合地價款)
合同價×0.05%
合同價×2%
同上
無
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
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