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房地局、財政局、民政局:
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供給和分配體制,改善本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根據《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制訂了《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
根據《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京政辦發[2001]62號)精神,現就本市城近郊八區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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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申請廉租住房配租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最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城市低保)標準,并且經本市民政部門批準、連續享受本市城市低保待遇一年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指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門認定的優撫對象身份證明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7.5(含)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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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按《租賃合同》標明的使用面積或《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除1.33系數折算)的計算為: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戶籍且長期共居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以申請家庭成員名義承租或擁有產權(標準租私房除外)的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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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
申請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特殊情況可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證件之一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凡人戶分離的家庭,必須將戶口遷入現居住地,方可申請廉租住房(特殊情況除外)。街道辦事處對民政部門認定的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發放《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申請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由申請家庭按要求如實填寫后,在“申請家庭資格證明”一欄中填寫審核意見并蓋章。
所持證件包括:《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享受北京市優撫待遇的相關證明:《革命烈士證明書》、《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革命軍人病故證明書》、《革命傷殘軍人證》、《定期撫恤領取證》、《定期補助領取證》及區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時提供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情況證明。
2、核查、公告
申請家庭持以下證明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區房地局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門進行住房等有關情況的核查。
?。?)已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登記表》;
?。?)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和優撫證明(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時提供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情況證明);
(3)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或其它住房證明);
?。?)戶口本及同戶籍家庭成員身份證。經核查,對基本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將申請家庭的基本情況在其戶口所在地范圍內進行為期10日的公告。經公告提出異議的,由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負責核查,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書面通知并告之原因;無異議的,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提出核查意見后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
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應在受理申請家庭提交的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情況的核查。因特殊情況不能完成的,應告之當事人,并明確延長時限。
3、登記
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在接到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上報的材料后,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審并完成登記。
4、通知
廉租住房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下發《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申請家庭登記通知書》。
二、 配租面積標準
本市城近郊八區廉租住房配租面積標準為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包括原住房面積)。其中,優撫對象家庭的配租面積標準根據情況可適當放寬。廉租住房配租家庭原則是一個核心家庭。城市低保家庭配租人口以《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標明的保障人口為準;優撫對象家庭配租人口以持證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組成的核心家庭人口為準。
三、 配租方式
?。ㄒ唬┳饨鹧a貼
指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按配租標準給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租金補貼,由申請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房屋,市、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也可提供部分合適的房源供其選擇租賃。申請家庭所租房屋實納租金超過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核定數額的,超出部分由廉租對象家庭自行承擔;低于核定數額的,按實際發生額發給補貼租金。
(二)實物配租
指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按配租標準和家庭人口,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提供面積相當的普通住房。
實物配租主要針對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情況的申請家庭,這些特殊對象家庭也可選擇租金配租。
實物配租家庭補差面積超過10平方米的,可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提供面積相當的普通住房;補差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原則上實行租金補貼。
實物配租住房月租金按配租家庭月收入的5%收取。
經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同意,廉租住房配租家庭可將原住房騰退給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管理,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按廉租住房配租家庭的配租方式、人口和規定標準發放相應的租金補貼或提供實物住房;租金補貼家庭也可將原住房到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備案后,按市場價出租,用所得租金加上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發放的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住房。
四、輪候配租
(一)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根據每年的資金情況和籌集房源數量決定城八區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的家庭戶數,對已登記備案的廉租對象家庭采取搖號的方式,按《登記表》登記的不同配租方式和不同房屋面積進行配租。
(二)搖號配租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組織,原則上一年兩次。搖號前經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本次配租的數量、申請家庭登記的截止日期和搖號配租活動的日期。搖號配租活動通過北京電視臺實況轉播,并由公證機構現場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