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售樓處銷售主管:到目前為止,我們銷售部沒有收到客戶反應強烈要求退房的。因為政策的原因強烈要求退房的。而我們不給退的,這個不存在。如果確實是因為銀行的原因導致這個客戶不能貸款的話,我們是可以退的。
而當另一路記者陪同吳女士以暗訪的形式再一次來到售樓處時,還是同一位銷售主管接待了吳女士和記者。對于同樣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卻這樣回答記者。
杭州某售樓處銷售主管:我聽出來了,你們現在的想法就是要退訂,對不對?是不是不想要這個房子了。Ok沒有問題,不想要這個房子,就把銀行的證明拿過來確實你不能貸款了。現在你去打這個證明,我可以告訴你,銀行不會給你出示這個證明的。如果你這個證明拿不回來,6月1號是我們的截止日期,6月1號之前如果還是拿不出來,我們就直接扣訂金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售樓處的銷售人員堅持說:如果吳女士想要拿回定金,就只能到銀行去開具不能首套貸款的證明,隨后記者也陪同吳女士和售樓處的另一位工作人員一起到該樓盤的簽約銀行查詢。在某銀行的房貸處,銀行人員告訴說她說現在銀行的征詢系統里顯示,她沒有購房貸款記錄,還可以繼續按照首套房的條件來貸款。
杭州某銀行經理:反正以征信為主,反正現在我們也沒收到具體文件,反正以征信打出為主。
杭州某銀行工作人員:沒有信息就是沒有貸款。
購房人吳女士:那我已經有一套房子了,你給我貸可不可以嗎?
杭州某銀行工作人員:現在是沒有說不可以。
雖然銀行說能貸款,吳女士更加迷惑了,為什么各家銀行的說法不一樣呢?她很擔心,如果按照房產公司的要求繼續再申請貸款,萬一銀行中途在把她它的這套房子算成二套房來算,她就沒有能力支付50%的首付了。為了安全起見,吳女士決定還是想退房,可是房產公司卻以能夠給她以當初約定的按照首套房30%的貸款為由拒絕退還20萬元的訂金。
杭州購房人吳女士:所以我就感覺到呦,我現在好像就進了他們一個圈套一樣的。買吧,你這個首付款打進去了,銀行里也不能給你保證能不能辦下來,辦不下來吧你首付款一付給他呢,叫你追加購房款嘛,我們也沒這么多錢來追加,所以不買吧,他這個20萬定金他又不退給你。
因為付不起著增加的10%,周先生要求退房,但是房產公司卻以周先生違約為由拒絕退房,并且還要求周先生按照總房價每天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杭州購房人周先生:現在就是說罰每天是萬分之一,他要求就是我這個房子五百多萬的話,我每天都要五百多塊錢違約金。
這件事情是周先生感到非常的氣憤,同時也感到很無奈。
記者:那你覺得能退掉嗎?
杭州購房人周先生:很難,推不掉。他現在是不同意退,公司里頭。
記者:那你覺得責任在誰那?
杭州購房人周先生:責任的話我覺得是在他們身上,你比如說當時的承諾是給我說23的,對不對?那就說給我說肯定能做下來,那我才信任我才買,當時他比方是要33的,那我這房子就不買了。
周先生認為,樓市新政引發的貸款變化是屬于不可抗力,開發商理應自動解除合同,雙方都無需賠償。而房地產商則不認可,說他是沒有按照合同履行約定,還是屬于違約,由違約引起的罰金照交不誤。樓市新政到底屬不屬于不可抗力,雙方爭執不下,詢問相關部門,也都說難以界定。
我們看到,國十條實行了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貸款政策,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大幅提高,由此也導致退房糾紛不斷上演。究竟國家的政策調整是否屬于不可抗力?當下真的成了樓市中的一個爭論焦點。正好卡在了新國十條出臺這個關口上買房的購房者,更是在迷茫中承擔著巨大的心理壓力。
和周先生一樣,寧波的戚小姐的買房經歷也是充滿著曲折。戚小姐因為之前就在杭州工作過,因此也早就想在杭州買個房子。今年的3月份,她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區的一個叫翡翠城的小區的房子。
購房人戚小姐:我是三月十幾號吧第一次去他們那里看 ,覺得房子蠻好的,就第二天去定了交了10萬的定金,然后后面的話我十八號那天我就去首付了。
戚小姐買的是一套150多平米的房子,是按照30%的首付來辦理的,在簽合同的時候,她卻發現她要買的這套房子需要簽兩份合同。把這套150平米的房子分拆成一套80平米和70平米按二套來簽約,這樣就把需要多交契稅的規定給規避掉了。
購房人戚小姐:他說這個組合戶型到時候對你有利的,你可以避稅她說,你本來140平方以上你有3%的契稅,現在你只要交1.5%的契稅。
對于組合戶型,戚小姐當時也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因為早就聽說這家房地產公司非常有名,因此覺得應該不會有什么問題,于是就簽了著兩份合同。但是簽完合同后,售樓人員隨后又拿出了一份補充協議,也要求戚小姐在上面簽字。
記者:補充協議上有什么?
杭州購房人戚小姐:她說,我乙方向他們購買了401和402兩套房子,然后最主要的一點我有異議的,她說乙方主動要求把兩套房子打通他說,變成一套。那我就跟他說了,我說這個不是我要求的。她說合同就是這樣子的 如果不把合同簽了就是到時候我自己認為可能我違約了怎么樣子吧。
在這種要求之下,戚小姐就在這份補充協議上簽了字。售樓人員還告訴戚小姐,這座樓盤的同樣戶型的都是這樣的,讓他放心的把協議簽掉就是了。因為是第一次買房子,戚小姐還沉浸在興奮中,并沒有多想。后來在朋友的不經意提醒之下,她才意識到這里面可能會有問題。
杭州購房人戚小姐:網上就查了一下相關的資料,然后我一查呢我就心里很害怕了,這個房子啊她說一個房子有兩本房產證的話有可能是違規的或者是違法的
吳女士在她和銷售人員交涉了多次之后,依然沒有結果。進退兩難的她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他不知道該找誰能夠把自己的定金要回來。杭州的樓市在經歷過新政之后,和開發商鬧出糾紛的并非只有吳女士一個人,一位在杭州做家具經營的周先生也有類似的發愁事。
記者:什么時候買的房子?
杭州購房人周先生:我是那個16號買的房子,簽字簽的合同。
記者:四月十六號嗎?
杭州購房人周先生:對,四月十六號。
周先生不是杭州人本地人,曾在幾年前就在杭州買過一套房子,因為在杭州做了10幾年的生意,手里有點積蓄,看著房價漲得越來越厲害,就想在杭州再買套房子。在朋友的介紹下,在新政出臺前的前一天4月16號 他選中了位于郊區的一個的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