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的需求增加和觀念變化,轉按揭業務在房產交易中非常普遍。對此,法律界人士指出,面對各式各樣的轉按揭廣告,購房者辦理轉按揭時要提高警惕,盡可能地通過正規合法手續進行,以避免日后陷入訴訟。
事情還得從2003年說起。那年7月,王某剛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式購買了一套位于烏市北京南路的住房,房款共計14萬元。王某剛首付3萬余元后,以該房屋做抵押擔保,向烏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11萬余元,貸款期限為30年。
“我當時正急著買房結婚,況且能以原價買到新房,我很高興。”趙某對記者說。雖然也有朋友提醒趙某應去銀行將轉按揭手續辦到自己名下并去房產部門進行變更登記,但被高興沖昏了頭腦的他因嫌手續繁瑣便沒去。
說干就干,王某剛遂將趙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讓趙某返還房屋。法院認為,本案原、被告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對以按揭形式購買的商品房的轉讓,該轉讓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當事人雙方雖未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物權登記,但這并不影響合同效力及履行,法院遂駁回了王某剛的訴訟。
新疆資本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某兵律師告訴記者,轉按揭通俗地說,就是對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它包括期房按揭轉讓、現房按揭轉讓和二手房按揭轉讓三種類型。因其是新事物,大陸目前還沒有專門立法,出現糾紛通常是參照擔保法等法律解決。
專家支招防“一房兩賣”
“如購房人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為防止原按揭人在房屋過戶前‘一房兩賣’,購房人可以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前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向房產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即購房人同意,原按揭人無權再將房屋賣給出價更高的人。總之,購房人既然選擇了購買轉按揭房,在享受優惠價格的同時就不要怕麻煩,否則到頭來吃虧的是自己。”張某兵最后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