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暫停執行限外令對外籍人士在京購房消費起到有效的拉動作用后,進入2010年以來,該政策已到期自動取消,目前的境外人士購房仍需按照《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07〕103號)中,對境外個人在京購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購房屋的有關規定來執行。為了讓境外人士及港澳臺人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省心,更放心,更舒心地購買到適合自己的居所,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提醒外籍人士應注意以下幾點須知:
一、外籍人士購房時所需材料
外籍人士:
1、護照
2、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4、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該境外機構在北京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各國駐華大使館、各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購房的照會。
港澳人員:
1、《港澳人員來往大陸通行證》
2、《港澳居民身份證》
3、《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4、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華僑: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2、駐在國長期居留身份證件
3、《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4、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二、外籍人士購房流程
從目前市場來看,華僑、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同大陸人士在購買豪宅的流程上基本類似,只不過增加一項買方需要到涉外審批辦公室進行審批手續,然后才能購房。具體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與經紀公司簽署買賣合同;
2、買方到涉外審批辦公室進行審批;
3、買賣雙方提交過戶相關資料;
4、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5、領取房屋產權證。
三、明確委托代理人權限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根據購房者是否在國內又分為兩種情況:購房者在國內的,應當提交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及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果購房者當時不在國內的,必須提供有效的經公證、認證的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可為代理購房人向銀行借款過程中有關合同公證,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貸款事宜。
四、申請貸款所需資料及貸款利率
外籍人士在京購房需交納的各項稅費的收費標準與北京市居民一樣,而且也可以申請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只不過,在申請按揭貸款時,他們除了要提供學歷證明、結婚證明、收入證明外還要提供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收入證明最好是在京工作單位的證明信或就業證,如果是境外公司的收入證明,則要求做公證,如果是英文證明件,還需同時對翻譯件進行公證。
外籍人士在北京買房,雖然貸款成數與國人相同,但銀行貸款有多種選擇,幣種上既可選擇外幣也可選擇人民幣,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建議外籍人士選擇人民幣貸款,這樣不必操心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轉換,更避免了匯率變動的風險。外籍人士貸款利率享受與國人相同的待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
五、外籍人士在購房時提交的文件使用外文還是中文?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在大陸購買房屋的外籍人士日益增多,國籍也各不相同,外籍人士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只使用中文登記權屬文件。
如果外籍人士購房時提交的證件、文書、名稱是外文的,要同時提交經公證后的中文譯文及中文名稱。
最后,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提醒出外籍人士在購房時要注意產權問題,產權的清晰是交易中最重要的。還要注意交易手續的監管,交易資金的安全問題,所以還要提醒境外人士,最好通過大型的品牌中介公司進行交易,因為他們能夠提供專業的服務,這對買賣雙方都有相當完善的保障,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暫停執行限外令對外籍人士在京購房消費起到有效的拉動作用后,進入2010年以來,該政策已到期自動取消,目前的境外人士購房仍需按照《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07〕103號)中,對境外個人在京購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購房屋的有關規定來執行。為了讓境外人士及港澳臺人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省心,更放心,更舒心地購買到適合自己的居所,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提醒外籍人士應注意以下幾點須知:
一、外籍人士購房時所需材料
外籍人士:
1、護照
2、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4、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該境外機構在北京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各國駐華大使館、各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購房的照會。
港澳人員:
1、《港澳人員來往大陸通行證》
2、《港澳居民身份證》
3、《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4、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華僑: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2、駐在國長期居留身份證件
3、《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4、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