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換房過程中怎么解決自己的戶口遷移問題?
(1)賣舊房戶口遷出(新房未到遷戶時間)
與買家協議遷戶時間延后,簽訂戶口遷出承諾書或支付遷戶保證金。(常用方法)
可以將戶口暫時掛靠到人才市場(這樣做會使常住戶口變為集體戶口,購房、入學、醫療等方面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也可以選擇在親戚朋友的房產上掛靠戶口。
(2)買房戶口遷入
提前核定原業主戶口掛靠情況——遷戶時,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到房屋所在區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如證件齊全當場辦理(無論原業主遷戶與否)。
溫馨提示:
核定原業主戶口掛靠情況時,留意是否存在親戚朋友掛靠戶口情況及學位是否被占用。
2、貸款買房可以遷戶口嗎?
貸款買房是否要遷戶口,要分情況而定。如果是首套房,買房遷戶口沒問題,也可以選擇不遷戶口的,因為戶口所在地不影響買房貸款。
若不進行戶口遷移的購房貸款,只需向銀行提供雙方結婚證、戶口本、雙方收入證明等;若辦理買房遷戶口,必須出示房產證原件,并留復印件。這種情況下遷戶口,應屬購房入戶。(其它的所需資料及規定需要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所進行咨詢)
3、買房,原戶主不肯遷出戶口怎么解決?
由二手房的“戶口”引起的糾紛屢見不鮮,大多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過戶后,賣方或其家庭成員不配合遷出戶口,買方無法遷入戶口;
(2)房屋戶口被前任業主或其他人員占用,甚至主張房屋使用權,買方無法遷入戶口;
(3)“學區房”賣方戶口遷出不及時,導致買方不符合入學條件,錯過入學時間。
一旦出現以上的情況,購房人以“戶口”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可能出現以下情況:
(1)購房人以賣方未遷出戶口或逾期遷出戶口為由起訴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要求賣方賠償一定數額違約金、解除雙方買賣合同等;
(2)購房人如果向法院起訴要求賣方將戶口遷出。前者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調處范圍,法院可依法做出處理;后者則不屬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因戶籍屬于公安機關管理,戶口遷出事項涉及行政部門的審批制度,屬于行政管理范疇,對此類訴訟法院不能調處。
4、二手房戶口若未遷出,買家可以強制其遷出嗎?
根據戶口管理政策的相關規定表示,一所房屋只能允許一戶人落戶,如果原房主沒有將戶口遷走,那么新房住的戶口就不能遷入,這對于房屋的購買者來說,將會產生很多的不便。然而,原產權人出售房屋后不遷戶口的情況一旦發生,處理起來也是相當困難的。
目前,江蘇省實施的新規是可以要強制遷戶的,但是,大部分省市遷移戶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則,如果原房主不遷移戶口,相關部門也是無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戶口和房屋產權是分開管理的,戶口歸公安機關管轄,產權糾紛才能夠通過法院來處理。如果發生賣家不遷移戶口的問題,公安人員和居委會干部可以對賣家做思想工作,但無權強制要求其將戶口遷移出去。如果買家就此事將賣家告上法院,法院對戶口問題一般采取的是既不受理也不判決的態度,所以買家很難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5、如何防止二手房戶口未遷出的情況出現?
(1)核查戶籍狀況。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戶口情況。在向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前,買家要親自或委托房產中介機構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進行核實。這樣既可以核實賣家是否真的已經將戶口遷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戶口仍未遷走的情況出現。
(2)明確戶口遷出時間和違約責任。想要防止賣家不遷移戶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買家應該要求在合同中約定有關戶口遷移的相關事宜,并約定違約責任,以此敦促賣家履行合同。買賣雙方可以約定一個賣家遷移戶口的時間,比如,“如果到了規定的時間賣家還沒遷走戶口,那么賣家就要賠償違約金,直到遷走為止”。而且,買家可以通過約定較高數額的違約金,以此來約束賣家的行為。
(3)戶口無法遷出可以解約。有的買家買下房子就是為了能夠將戶口遷入,這樣一來,如果賣家不遷移戶口就會給買家帶來很大的影響,這時買家就可以選擇解約。買家可以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導致最終不能將戶口遷出的,則買方享有單方解除權,且買方已支付的購房款賣方應予全額退還”等類似條款,以此來避免出現戶口遷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