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熱線內容
我姓瘳,2007年年初在市郊買了一套別墅,因為當時手頭資金有點緊張,就聽從開發商的建議,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貸款總額為150萬,分10年還清。9月份時,我有一筆生意做得非常成功,有足夠能力將房屋貸款還上。于是,便向銀行提出提前還款的要求。讓我感到非常詫異的是,銀行方面居然說提前還貸的行為是單方違約行為,如果我堅持還貸,必須交付其違約金。
我當即提出質疑,只聽說過逾期不能還貸要交違約金,提前還款怎么還算我違約呢?銀行給我的解釋是,我的行為擾亂了他們的工作安排,而且根據銀行的內部規定,在一年以內提前還貸的屬于違約,銀行有權收取違約金,但銀行的內部規定也沒有具體寫在貸款合同條款中,怎能讓我心服口服呢?就這樣,我與銀行多次協商都沒有結果。
請問:提前還貸算違約嗎?我需要交納違約金嗎?
律師專線解答
瘳先生,您所咨詢的“提前還貸是否需交違約金的問題”是現在社會的一個熱點問題。由于每月還貸的壓力,許多購房者一旦有能力償還貸款都希望提前還貸,尤其是房屋貸款利率的提高,更加劇了這一現象。那么,提前還貸到底算不算違約,是否正如銀行所說的還要向其支付違約金?根據我國法律,實踐中一般是這樣處理的:
首先,購房者的提前還貸行為除貸款合同另有約定的外,并不構成違約。從表面上看,貸款合同是明確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截止日期及每月的還款數量、利息,購房者提前還貸的行為確屬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但是,我國《合同法》第208條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據此可知,我國法律允許提前還款,所以銀行的主張于法無據。除協議中另有約定的外,購房者可以提前還貸,而且不必支付違約金,只需按原期間支付利息即可。
其次,如果貸款合同中明確約定了購房者提前還貸屬于違約行為,而且約定了具體的違約賠償辦法,一般來說應按合同的約定處理。這是因為合同首先應依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才按法律規定處理。如果當事人是自愿與銀行達成的貸款合同,那么自銀行提供借款時起,借款合同就已經生效。這時,當事人如果提出提前還貸,就違反了合同約定,自然構成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在您咨詢的問題中,您與銀行并未在貸款合同中約定一年之內不得償還貸款,而銀行以業內規定和習慣為由讓您承擔違約責任也無法律依據,故您的提前還貸行為并不構成違約,無須支付違約金。
癥結所在
本問題的癥結在于咨詢者對提前還貸是否構成違約這一問題認識不清楚。
律師提醒與注意事項
在簽訂貸款合同時,購房者往往都不是非常注意合同條款的內容,或者是因為不甚理解,或者是覺得無論怎樣都得簽字。這其實是大錯特錯,應該仔細理解每一條款的內容,如有異議,應和銀行方面討論并簽訂補充協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由于各種原因,許多購房者選擇提前還貸。但在行事之前,應該計算清楚怎樣的方式最劃算,不可因為盲目還貸影響到您的其他計劃,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一十條
房產交易法律問題相關知識,推薦閱讀:
能否以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主張合同無效?
交房時發現房屋面積不符該怎么辦?
開發商逾期交房發生糾紛時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