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地產不得轉讓
房地產的轉讓必須是依法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房地產權利人,而房地產的受讓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 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
二、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三、 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
四、 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六、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